【案例3】 干扰执法,辱骂推倒民警 11月3日上班早高峰,新阳工业区一路口车流排起长队,因为这里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当时,新阳派出所民警王琪玮根据110指挥中心的指令,到该路口处置一起红色小轿车与摩托车相刮擦的交通警情。到达现场后,王琪玮发现,一辆银灰色轿车挡在交通事故现场,4名年轻人正在围观,他们是摩托车车主的同事。 王琪玮要求车主邱某将该车移至路边等候处理,并出示车辆证件,但却遭到邱某等人的抵触和辱骂。此外,邱某等人还用手机无故对王琪玮的出警过程进行拍照、录像,干扰民警的正常执法。王琪玮上前盘问他们身份并警告他们不要妨碍公务,反被邱某等人推倒在绿化丛中,手臂、背部等多处受伤。 目前,涉事违法人员已被刑事拘留。 【盘点】 13起袭警案6起发生在酒后 原本的《刑法》第277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刑法修正案(九)》中,在第277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也就是说,修正案加重了对袭警违法人员的处罚,只要有袭警行为,极有可能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从重处罚。 然而,在“从重处罚”的大背景下,上个月厦门共发生13起“袭警”案件,与此前相比有所增加。其中,暴力抗法11起、辱骂威胁1起、捏造恶意虚假信息诽谤1起。最后,其中11起的涉事违法人员被刑事拘留、2起的涉事违法人员被处以行政拘留或教育。 这13起“袭警”案件中,有6起的违法人员当时皆有饮酒。尽管他们“袭警”属酒后行为,但是法律已有明确规定,醉酒人员一旦违法,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据统计,去年1月1日至今年10月底,厦门市公安局维权保障办公室共受理维权案件49起。其中,暴力抗法47起、辱骂威胁1起、扰乱公共秩序1起。这49起案件中,有53名民警被侵权,其中因遭暴力抗法致轻微伤以上的民警46人。最后,追究侵害民警权益违法人员刑事责任33人、行政拘留14人、治安拘留6人、治安警告4人、具结悔过2人。(陈小斌厦公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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