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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卖私房食品安全存疑 《食品安全法》难监管

2015-11-27 08:47:31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 邹玒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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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2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孙春燕/文 常海军/图)“这个蛋糕是我朋友自己在家做的,好吃又好看,小朋友很喜欢,我介绍给你,买给你宝宝吃啊。”昨天下午,一家事业单位办公室内,私房蛋糕大受好评,现场就有人下单。

导报记者调查发现,今年10月1日起,国家新版《食品安全法》实施,首次对网络食品交易作出明确规定,但新政实施将近两月,微信私房食品却是越卖越火。

微信私房食品受追捧

因为对甜食情有独钟,厦门白领徐阔的朋友圈简直就是蛋糕圈。昨天下午,从朋友圈下单的新品蛋糕,送到单位后受到同事的一致好评,让她感觉很有面子。

导报记者发现,最近一年,以微信为平台叫卖私房食品的甜品店、美食代购店、酱料店在厦门可谓风生水起。这些私房食品,除了商品包装上标注联系电话、店铺名称、二维码等推广信息外,很少有人会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号、厂名、保质期、配料表等关键信息。“以私房蛋糕为例,现在朋友过生日、聚会几乎都在微信预订私房蛋糕,只要口味好,受欢迎,很少人会考虑食品安全问题。”

禾祥西路一家甜品店老板也说,这些微信私房食品中,有的是线上线下都有店,实体店会有正规的食品经营相关证件;但有的就是家庭手工作坊,有些甚至连作坊都谈不上,就是甜品爱好者自己在家做的,大多没有相关食品安全资质。

虽然“身份证不全”,但丝毫不影响这类食品的受欢迎程度。据了解,微信下单购买私房食品也在年轻人之间甚为流行,其中以食品代购、私房甜品下单率最高,比如徐阔几乎每周都会从朋友圈订蛋糕,而她的同事,超过一半的人有从朋友圈订甜品的经历。

微信朋友圈成新政盲区

事实上,在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食品安全法》中,首次对网络食品交易作出明确规定,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并登记审查许可证。

随着“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的落地,不少电商平台已经对食品商家上了“紧箍咒”,要求所有入驻经营食品的商家必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但是,对微信朋友圈的私房食品,却有点力不从心。“很多人在朋友圈卖自制蛋糕、自制小咸菜,买者都知道他们没有证件,但他们还是会买。”一位行业协会人员表示,对这类商家的监管确实存在一定难度,第一是量太大,第二是自制食品交易行为存在取证难度。

对此,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人员提醒,购买微信的自制食品,不要过分依赖朋友圈内晒单和评价信息,有图未必有真相,购买前还是应多问多看,增强辨识能力。在交易过程中最好核实对方姓名、所在地并保存好相关聊天记录、交易记录及卖家相关信息等便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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