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网传暂住人员上车牌需有房产证 厦门交警辟谣

2015-11-23 07:41  陈小斌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陈小斌)暂住人员办理上牌,要满足三个条件之一才可以?近日,一张名为《暂住人员上牌通知》的“通知书”在网上广泛流传。记者从厦门市交警支队了解到,这是谣传,大家不要相信。

这张《暂住人员上牌通知》中提及:从星期一(11月23日)开始,暂住人员办理上牌业务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之一,才能上牌。第一,暂住证、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原件,达到3个月以上;公司营业执照、法人是同一个人、暂住证要达到3个月以上;购房、房产证、土地证、契税证、暂住证要达到3个月以上。这份“通知书”的落款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

该消息在网上传开后,引起市民朋友的热议和广泛转发,一时间对于消息是真是假,议论纷纷。

昨天,记者采访了厦门市交警支队,他们澄清:这张无地市、无公章、无出处的“三无通知”大家不要相信。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非厦门户籍办理注册登记,按照相关规定,身份证明只需提供身份证、暂住证即可,没有另附条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