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美容拉皮后想退针遭拒 整形机构称两项目捆绑
2015-11-21 10:3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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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2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赖彩霞 通讯员 杨长平/文 杨靖/漫画)为了美,越来越多的爱美人士选择整形美容。“进去容易出来难”,林女士就遇到这样的情况,并与美容机构产生了纠纷。日前,思明区法院受理了这一纠纷,并对纠纷进行调解,海峡导报记者参与调解过程。 纠纷 年过四十后,林女士总觉得自己老了不少。半年前,在朋友的推荐下,她来到某美容院,预订了水光针和超声刀两个项目。“当时对方说一起办的话,能给优惠价20000元。”林女士一算,觉得还挺合算,当即付款了。 一个月后,她先进行了超声刀拉皮这个美容项目。“当时销售人员介绍,超声刀有可以紧肤、除皱、塑形三大功效,结果效果一般。”回想超声刀拉皮的全脸治疗过程,林女士对美容院的微整形资质提出质疑。“当时拿出来的资质是某医院的,而且墙上的营业执照显示的并非这家美容院的名字,而是一个没听过的名称。”她向美容院提出,因个人身体缘故,不想进行水光针项目了,希望对方能将水光针项目预付款12000元退还给她。 “这两个项目是捆绑在一起的,没办法退的。”美容院工作人员一再强调,并拒绝了林女士的要求,建议林女士尽快体验剩余项目。 “当时并未表示这是捆绑项目,现在临时这么说,岂不是欺诈行为。”多次协商无效后,林女士将美容院告上了法庭,希望对方能退还12000元。 调解 法官详细了解案件的情况,并与导报记者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 对于美容院来说,他们和林女士之间未签订书面合同,因此对于他们所说的“两个项目捆绑在一起,无法退款”这一说法缺乏依据。买卖双方之间仅有一张未盖章的消费清单,记载了项目和金额,却没有任何公司相关的印章,整体行为不规范。同时,美容院也无法出示具有微整形资质的证明,隐瞒自身经营范围,属于违规行为。在整个过程中,美容院存在过错,建议其适当考虑林女士的要求。 对于林女士来说,虽无正式的书面合同,但双方交易确实存在。当时两万元是因为两个项目同时办理给予的优惠,因第一个项目确实已经进行,建议她做适当退让,在索赔金额给予一定让步。 在法官和导报记者的调解下,美容院表示愿意退还林女士费用9000元,林女士同意这一调解方案。 法官提醒 人身健康需要我们自己守护,爱美的同时也要防范各类风险。首先,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识,无论在进行医疗手术还是日常的生活美容时,协议或合同是权益的保障;其次,事前对机构的医疗资质进行了解,对于虚假信息要有甄别能力,以免上当受骗,降低“美丽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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