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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消防通道竟被出租开店 店家拒付未经营部分租金

2015-11-20 10:02:40汪长福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刘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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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区域占用消防通道,已经暂停营业。

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汪长福)“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把商场的消防通道也租给我们,还收取租金!”日前,读者张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反映,他们在莲坂附近一家商场内租用场地开餐饮店,后来发现当中200多平方米属于消防通道,无法通过消防验收,而且出租方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导致其蒙受很大损失。

记者调查发现,该餐饮店的部分装修位置的确占用了原建筑的疏散楼梯,这部分场地已经暂停经营。商场出租方回应称,承租方租用场地后,首先就应该做好室内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消防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施工,然而该餐饮店还未通过消防审核就先装修营业,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目前,双方仍在处理该纠纷,但是各执一词,还没有结果。

现状 餐馆部分场地无法经营

张先生是厦门“咏蛙田鸡”餐饮公司的一位负责人,他们的一家门店因为消防通道问题,与出租方产生了纠纷。记者在这家店内看到,里面有很大一部分面积已经被阻隔起来,没有经营。“这块被隔的区域有200多平方米,原来可以供上百位客人就餐的,现在没办法经营了。”该店工作人员说,这给店里的生意造成很大影响。

张先生出具的一份租赁合同显示,他们向商场租用了865平方米,租期为8年。记者注意到,该合同约定的是建筑面积,包括665平方米的套内面积和200平方米的公摊面积。但合同上并没有注明这当中的多少面积属于商场消防通道。

“我们是后来才知道里面有200多平方米属于消防通道。”张先生说,他们花了数百万元装修,而且按期缴纳租金,结果有一部分经营场地无法通过消防验收,导致他们经营受损。

记者在一份市消防支队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里看到,消防部门发现并指出该餐饮店的场所装修部位占用原建筑的疏散楼梯,应予改正。

张先生表示,他们已经向出租方交了租金,但是其中200多平方米因为消防问题无法正常经营,所以他们后来就停止交这部分面积的租金,同时要求出租方支付相应的装修、经营等损失。此外,出租方还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也给他们造成很大损失。

争议 店家拒付未经营部分租金

张先生一方认为,他们支付的租金是包括所有的租赁面积,但是没想到其中的200多平方米属于消防通道,无法使用经营,因此,他们不应该支付这部分租金。

记者采访了商场出租方的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解释称,他们原本是想把那块面积分租给几个商家,但“咏蛙田鸡”方面提出要全部租下,于是他们要求承租方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合法装修和经营。因此,按照正常的流程,该餐饮店租用场地后,先要做好室内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消防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施工。但是,该餐饮店在没有通过消防审核的情况就施工装修,由此造成的问题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昨日,记者采访了市消防支队。一位王姓参谋表示,商场里的消防通道要和使用场所分隔开,是不允许进行租赁使用的。根据消防部门的调查,个别商家为了多赚租金,会出现出租消防通道的现象。对此,消防部门一方面会严格审核商场商家的消防设计,另一方面也会经常巡查各个商场的消防设施,发现问题会要求商家进行整改,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律师观点】

双方应在

各自过错范围内担责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的林敏辉律师认为,如果商场方面确实将消防通道出租给商家且未告知商家,那么其行为就构成了违约。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餐厅需要申请消防设计审核,然而该餐厅没有根据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餐厅方面也存在过错。因此,林律师认为,商场方面和餐厅方面应在各自过错的范围内,对此事件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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