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社会> 正文

保安连值数天夜班抓住小偷 轮流动手教训小偷反获罪

2015-11-12 17:12 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刘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方凡)在建工地连连失窃,保安们想尽办法要抓住小偷,不仅加派了人手,还在深夜里蹲点,终于把小偷“等”来了。可是这四名保安却因为私自“教训”小偷犯了法。近日,经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赵某、熊某等四人因犯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拘役。

穿便装凌晨蹲点工地 竟被小偷当成“同行”

今年上半年,位于湖里高新区的某工地连连失窃,保安队长赵某特意安排手下的人盯紧点。

今年6月25日零时30分左右,穿着便服的保安王某和邹某正在工地门口值班,远远看见吴某骑着电动车过来。吴某以为他们和自己是“同行”,还上前问:“你们是不是搞工地(偷工地)的?”王某和邹某反问他是不是,吴某脱口答道:“我是搞扣件的。”

发现小偷真的来了,他俩按兵不动,跟着吴某在工地里绕了一圈,吴某一路上还窃喜工地看守松懈,看见不远处的地上摆着一堆崭新的铝合金材料,拿了其中一条就要走,回头一看,跟着他走了一圈的人都不动手,就问:“你们怎么都不拿?”一个回答他:“心虚不敢动手。”一个则说:“拿不动。”吴某此时仍未发觉异常,大摇大摆把铝合金条拿到了工地门口的马路上,又折回去,再拿了一条。这时,保安上前一把将他抓住,并亮明了身份。

连值数天夜班火气大 轮流动手“教训”小偷

抓住小偷后,王某和邹某用对讲机通知队长赵某以及另一名巡逻的保安熊某。

熊某说,那几天工地被偷了很多东西,保安们连着上了好几天夜班,好不容易抓到小偷,当时也很火,就上去甩了小偷两巴掌。

据赵某说,他因为害怕小偷身上有凶器,就叫对方把外衣脱了,然后又叫人拿来绳子,把吴某的双手绑在一起。接着他拿起地上的水枪,给吴某冲水。一开始,吴某承认自己偷了东西,之后又否认,这让几名保安大为恼火,操起随身携带的橡胶棍,对他拳打脚踢。

直到凌晨4点,他们不再“教训”吴某,而是拿来纸和笔叫他老实交代,并轮换着看住他。上午8点多,建筑公司的工程安全员来上班了,得知了前后经过,等到上午11点多,不禁问保安:“民警怎么还没到?”这才知道根本没人报警,于是他立即拨打了110。经过鉴定,吴某的伤情构成了轻微伤。

经湖里区法院审理判决,赵某等4人结伙非法拘禁他人,并致一人轻微伤,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决赵某、熊某拘役4个月;王某拘役3个月,缓刑半年;邹某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