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催生产业新生态 罗昌智认为,在国家战略导引下,我国创意产业业态不断创新,产业链条已经日渐完善。尤其是2013年以来,我国创意产业已经形成融合发展的有利环境。创意产业与科技、旅游、设计、信息消费等产业和要素的融合,使创意产业融合发展呈现出领域广、平台多、程度深的态势。 “当下,我国创意产业正进入‘升级版’的转型与融合发展新阶段。”罗昌智称。 大数据时代来临,媒体生态从“媒介”向“终端”转换,内容传播打破了媒介形态限制,受众可以选择任何终端获取媒介内容,这种突破与转变,倒逼传统媒体必须与新媒体融合发展。 在信息科技高度发达的当下,“互联网+”则代表着一种新的经济形态,这种新经济形态下,互联网在生产要素和资源分配中的优化与集成作用被发挥得淋漓尽致,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入经济社会之中,促使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得以提升,形成更为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态势。《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去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6.49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47.9%。互联网凭借如此高的普及率正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习惯,也为“互联网+”的经济构想提供了无限的想象空间。 而以互联网为平台的众筹、股权投资等文化金融模式的出现,也为打破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融资瓶颈提供了利器。 罗昌智认为,大数据时代,互联网最大限度地颠覆了创意产业,不断催生出新的产业生态链。 创意产业迎来新蓝海 “两岸创意经济一片新的蓝海已然出现。”与会的台湾师范大学全球经营与策略研究所所长、全球创新与创业研究中心主任董泽平指出,互联网的发展,已然打破传统创意产业系统,建立起了一个新的产业生态系统。作为两岸经济重要的增长极,创意经济推动国民经济整体增长通常是从创意产业一个或数个“增长中心”逐渐向其他产业领域或区域传导。 今后几年,将是特色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期。据有关部门统计,“十二五”期间,按照年均增长15%的速度计算,到2015年,特色文化产业所创造的产值将达到1.5万亿到2万亿元之间,通过联动效应带动地方相关产业增加5000亿-6000亿元的产值。 数据显示,2014年全拥,新登记注册的文化、体育和娱乐企业同比增长83.51%。据有关机构抽样调查测算,目前大陆小微文化企业的数量已占到文化企业总数的80%以上,从业人员约占到文化创意产业从业人员总数的77%,实现增加值约占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的60%。 专家认为,我国已进入信息化时代,在消费人群、消费结构和消费观点都已与信息化高度契合的当下,信息消费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和巨大的发展潜力。而信息消费对经济增长具有极强的带动能力。据工信部电信研究院预计,到2015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将达到3.18万亿元,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1.2万亿元,其中,新型信息消费规模将达到2.43万亿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将超过18万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将达到3万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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