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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装修自家先交5万押金 物业欲垄断小区装修业务

2015-10-28 17:22:32朱俊博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文洁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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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

物业

自称是为业主安全着想

否认收取高额押金一说

小区物业主任黄先生告诉记者,要求提供施工图纸、材料使用表等证明的规定,主要是为小区业主的安全着想。他说,联合博学园一期曾出现沙石乱摆、用模具去堵电梯口等野蛮施工情况,楼房外立面的改造也很乱,带来安全隐患。“我们定下规矩后,情况好了很多,业主们也很同意这种做法,我们才在二期继续实行。”

记者询问是否征得二期业主的同意,黄先生表示之前拟有一份同意书,很多业主都签名了,可能有100人,也可能是200人。但不少二期业主反映,他们从没签过这份同意书。

对于收取高额押金一事,黄先生表示:“从来没有收过一分钱。”记者称,业主张明有物业向装修公司要5万元押金的通话录音,黄先生称这是别有用心的人故意做的。那么,“香山公司”是否向物业缴纳3万元或5万元的押金呢?黄先生表示,“没收过香山公司一毛钱”。

此外,黄先生说,建楼中楼隔板和在阳台建阳光房的行为,都属于违规行为,本来都是要禁止的。

香山公司

负责人先邀记者面谈

之后不再接记者电话

记者联系上“香山公司”联合博学园项目部的负责人李先生,表明身份后,李先生称工地声音大无法沟通,要记者前去面谈,但当记者再次联系他时,手机已关机。当记者再次打通时,他一听是记者,马上挂断了电话。

翔安区建设局

物业无权审查装修公司

押金过高或涉不正当竞争

翔安区建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无权确定装修公司是否符合资质,也无权进行审查,“装修公司出具经营执照和资质证明就可以进行装修,物业不能阻拦。”对于押金,他表示目前厦门还没有这方面的规定,确定押金完全是市场行为,但是过高的话可能涉及不正当竞争,可向相关部门举报。至于楼中楼隔板和阳光房的问题,他表示,业主私自改动房屋结构是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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