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社会> 正文

厦门一小伙借钱后迟还钱 对方竟带人将他揍成轻伤

2015-10-25 07:33 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邹玒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晓青 通讯员 肖文鲜)李某跟同村小伙借了5000元,对方催款,他希望其宽限两天,却被打了一顿。昨日,记者从翔安区检察院获悉,目前3名打人者已归案,还有2名在逃。

2015年4月10日,翔安新店的李某向同村的洪某借款5000元。5月14日下午,洪某打电话催款,李某说手头紧,等几天再还,双方起了口角,没谈拢。

当晚19时,被害人李某从岛内搭公交回到新店,并在新店技师学院对面公交车站下车,后联系洪某,两人约定在学生街一面包店见面。21时许,4名年轻男子突然从车上下来,2个手持锄头柄,上前殴打被害人李某。导致被害人李某嘴角受伤流血,牙齿掉落,左手小指骨骨折。经法医伤情鉴定,李某的伤势为轻伤二级。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洪某及出手的四人朱某、陈某某、林某、黄某均为翔安新店镇人,4名打人者今年都21岁,为同村同学。“组织者”洪某当晚并未下车,打完人后,洪某带四人去烧烤店吃了一顿饭。目前,洪某和黄某还在逃,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