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厦门10月19日讯(本网记者 陈薪宇)19日下午,“台湾地区法律查明研究中心”在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揭牌,标志这一平台正式启动运行。据悉,这是大陆首家研究台湾地区法律查明的机构,也是迄今唯一的专业从事台湾地区法律查明的平台。 福建省政法委副书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李光荣,厦大台湾研究院院长、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刘国深,厦大台湾研究院书记曾坤瑜,福建省三级法院系统的法官以及厦大台研院的师生和媒体记者共同见证揭牌。 今年9月9日,厦门市中级法院和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签订了《关于开展台湾地区法律查明合作的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台湾地区法律查明研究中心”由双方共同组建。这既是厦门法院提升涉台民商事审判水平,服务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和“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厦门大学和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合作的又一重要成果。 陈国猛表示,由于两岸分属不同法域,台湾地区法律的查明一直是大陆涉台司法实践中的一个普遍性难题。厦门市法院实行涉台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管辖以来,致力于发挥解决涉台法律纠纷“专科医院”的作用,积极构筑涉台审判前沿平台,品牌效应日益显现,一批涉台审判业务专门人才茁壮成长。 他提到,厦大台研院科研力量十分雄厚,目前台湾法研究方面的水平在大陆首屈一指。双方强强联合建立“台湾地区法律查明研究中心”,有利于汇集两岸精通台湾地区法律的专家,充分发挥厦大台研院在台湾地区法律方面的科研优势,为破解涉台审判实践中台湾地区法律查明和适用难题方面提供有效快捷的解决途径。 厦大台研院院长、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刘国深表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入第八年,在各方面取得巨大成就,这是造福两岸人民最好的选择。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走到今天,要继续向前推进更加需要法律保障和法治建设。“台湾地区法律查明研究中心”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展现大陆包容的态度,从过去彻底否定,到现在立足于服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现实和两岸相乘相加,正能量的彼此结合来面对台湾地区的法律,也是为了提升法治水平,发展出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 据了解,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与厦大台研院共同就台湾地区法律查明专家库的建设、涉台法律科研、涉台法律实务培训等领域进一步开展深入合作,努力将“台湾地区法律查明研究中心”建设成为台湾地区法律查明、涉台法律实务研究和咨询机构以及涉台法律专业智库的综合平台。这一平台立足厦门,面向全国,除接受厦门两级法院委托外,亦可接受其他法院的委托提供相应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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