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报废可享受一定补贴,其中2005年注册的轿车能补16200元 东南网10月1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 通讯员 黄凯帝 文/图)为了切实改善厦门空气质量,厦门黄标车淘汰要提速。 导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10月9日,市环保局、交通局、公安交管局联合发出通告,2005年12月31日前(含)在厦门登记的营运黄标车应在今年12月15日前完成车辆营运证件和档案注销手续,逾期环保部门停止核发环保标志。 加大查处黄标车闯入“禁区” 导报记者注意到,此前,厦门市就明确要在年底前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册的非公务类黄标车。此次公告中进一步明确,初次登记日期在2005年12月31日前(含)的本市营运黄标车应在2015年12月15日前完成车辆营运证件和档案注销手续。逾期未完成车辆注销手续的,交通运输部门不再给予办理营运资质、市环境保护局按规定停止核发车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对已达强制报废条件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将依法强制注销车辆档案,对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实行公告作废。 在年底前,厦门市相关部门还将加大力度查处黄标车违规闯入“禁区”。公告中称,即日起(10月9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含),各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加强对营运黄标车的淘汰督促、路面管控及查处力度。对营运黄标车违反本市限行规定的行为,公安部门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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