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刘艳 通讯员 李春妮)创业创新,政府将有大红包!近日,厦门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 1、三年内统筹30亿专项资金 厦门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3年内市、区财政统筹30亿元专项资金,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奖励等形式,在创业创新空间、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厦门还将对小微企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规费。 2、加大创新产品采购力度 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准入条件也将放宽,取消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限制。接下来,厦门将鼓励小微企业承接政府服务事项,预算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优先向小微企业采购。 3、众创空间可获40万补助 《实施意见》鼓励建设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器。经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运营1年以内的给予20万元补助;运营满2年的补足至30万元;运营满3年的补足至4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示范基地的,一次性分别予以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4、鼓励闲置商业用房“微改造” 厦门还将盘活资源打造新型集聚区。鼓励各类企业对闲置的商业用房,以及市政府划定的政策区内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等“微改造”为创业创新基地。对改造项目,按照每平方米200元、最高200万元给予补助。 5、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 厦门加大风险补偿力度,提高年度信贷风险补偿金规模至1亿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按贷款本金的50%给予风险补偿;提高年度还贷应急资金规模至6000万元,帮助资金周转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转贷“过桥”。 6、鼓励科研人员创业 厦门将建立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加快落实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政策,在保留编制等方面予以弹性支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高级科研人员带领团队参与企业协同创新,并给予生活津贴补助。 厦门还鼓励大学生和毕业生创业。支持在厦高校建立健全弹性学制管理办法,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保留学籍,免修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课程并按规定计入学分。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最高可申请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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