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派出32个检查组,明察暗访83家单位
■发现个别疑似线索,正深入督查
■国庆期间还将持续开展监督检查
在一家酒店查看月饼销售情况。(记者 张奇辉摄)
检查内部食堂,发现了若干酒水。(记者 张奇辉摄)
检查工会经费的开支使用情况。(记者 王火炎摄)
检查公车钥匙和行驶证是否集中存放。(记者 薄洁摄)
厦门日报讯 中秋、国庆期间,市纪委监察局坚持守住节点、寸土不让,加强执纪监督,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作用,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反弹,打响了执纪监督的“攻坚战”,确保“两节”风清气正。
节日前夕,市委反腐办下发通知,针对易发的“节日病”,再次严明“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市纪委监察局还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出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市纪委监察局的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9月中旬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先后组织市直机关党工委、国税局、地税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审计局、国资委、总工会、卫计委、商务局等单位,并邀请民评代表和厦门日报、厦门电视台的媒体记者,组成了32个监督检查小组,深入83家单位明察暗访,共计164人次参加检查。
检查结果显示,厦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总体态势良好,但也发现了个别疑似线索,市纪委监察局正在深入核查。市纪委监察局表示,一旦查实顶风违纪或“四风”突出问题,要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市纪委监察局表示,国庆期间,明察暗访、专项检查还将持续展开,将采取分片包干、切块接力的形式,组织各区纪委、各相关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共同参与全市的监督检查工作,还将采用人防加技防的手段,提高监督的实效,例如,充分利用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对节日期间公车上路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快查严办】
顶风违纪购买博饼卡
市医药研究所两人被处分
根据摸排检查发现的疑似线索,市医药研究所9月18日在一家大型超市购买了两套博饼卡,价值4480元。市纪委监察局立即下发《督查督办通知单》,要求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监察室展开核查。
经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监察室核查反馈,市医药研究所以组织老干部活动为名购买中秋博饼卡(尚未报账),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厦门市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关于中秋国庆期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属于顶风违纪。在这起事件中,市医药研究所所长黄亦琦负重要领导责任,市医药研究所办公室主任童世平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其行为涉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但组织核实时两人能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向组织作出书面检查,认错态度较好,且已向超市退掉了博饼卡,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黄亦琦给予行政降职处分,对童世平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在各级三令五申的情况下,公然顶风违纪,一定要快查严办,绝不护短,严肃追责!”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组长郭小岩表示,问题发生后,委党组立即开会研究,明确一定要快速查清违纪事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针对此次事件暴露的问题,市卫生计生委也将举一反三,在全系统内进行通报,严明纪律,强化督查,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查公车管理】
公车管理规范 个别存在瑕疵
26日,检查人员兵分多路,重点检查包括租用车辆在内的公车节假日使用、入库停放等情况。
“车钥匙、行驶证,都得一一核对,不要漏了。”市建设局的值班室里,一个储物柜分为了数十个小格子,依次标注了公车的车牌号,所对应的就是每辆公车的钥匙和行驶证,让人一目了然。该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公车节假日都实行集中管理存放,如果有出车,必须开具派车单。”检查人员一一核对,发现有3辆车的钥匙和行驶证未在相应的小格子里。该局相关工作人员马上说明:“这3辆车都派出去了,你们看,这有派车单。”检查人员翻阅了派车记录,里面还附带了相关的会议通知,确认这3辆车因公务外出。随后,检查人员来到该局的停车场检查,确认除3辆公务外出的公车外,其余23辆公车均已入库停放。
市环保局的15辆公车均已入库停放,但有7辆公车的车钥匙、行驶证并未按规定在值班室集中存放管理。检查人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整改。
租赁用车也是检查的重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要求各单位的租赁车辆在节假日期间都要入库封存,按照报备的地点停放。检查人员对租赁用车停放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均按要求停放在报备地点。
检查人员还对湖里街道办事处、厦港街道办事处的公车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公车钥匙及行驶证均集中管理,报备公车已全部入库停放。
【查公款购卡】
个别单位购买了整套的博饼卡
眼下正是月饼、博饼物品、购物卡的销售旺季。“十个严禁”中明确,严禁用公款和工会经费组织“博饼”活动;严禁用公款违规定制、购买、赠送节庆纪念品、纪念册等,或用公款购送月饼、烟酒、海鲜、土特产品及购物卡、代金券等节礼。这些规定执行得如何?
在大润发、沃尔玛、家乐福、乐购、京闽中心酒店、艾美酒店、闽南大酒店,以及喜之福食品专营店、万翔网上商城、厦门邮政礼仪公司等处的检查中发现,有个别单位购买了购物卡,有的还是整套的博饼卡。市纪委监察局表示,相关问题线索将进一步核查。
【查公款吃喝】
部分餐饮场所有公款消费记录
违规公款吃喝专项检查,一直以来都是检查的“重头戏”。此次的检查,除了“高大上”的酒店、酒楼外,还有岛内外的餐馆、大排档,甚至地点极其隐秘的农家乐,可以说不放过任何线索。
“哇,三红……”23日晚7时,检查人员来到集美味友食府,包厢内传来阵阵骰子声。正是用餐高峰时段,大堂、包厢满座。一些包厢内有人正在博饼,检查人员现场了解后得知为家庭聚会、朋友聚会,未发现公款吃喝、公款博饼现象。检查人员查看了该店的预订簿,检查近日的订餐、消费明细,未发现有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款吃喝记录。
东坪山上有不少地点隐蔽的农家乐。检查人员顺着山路展开检查。在东坪山联邦生态园餐厅,检查人员查看了该店的发票开具情况,发现某区一家单位3月6日曾在此消费,开具发票。
检查人员还对滨北牡丹大酒楼、滨北小外海鲜大排档、将军祠海鲜排档、集美后田欢喜号海鲜大排档、集美后田观景大排档、东坪山农门客站等餐饮场所进行检查,均未发现公款博饼现象,但有一些市直机关、学校、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消费记录。
【查内部食堂】
培训中心有多家单位消费记录
单位内部食堂、培训中心、招待所等,是否存在豪华装修、搞奢靡之风、超标准接待等“四风”隐身衣问题?
22日上午,一个单位的食堂内,工作人员正在准备午餐。检查人员到来时,食堂工作人员介绍说,除了一些储备物料,他们每天都会进一些新鲜的瓜果蔬菜。检查人员在核对了相关记录后,发现有一部分物料没有按要求登记入库、出库,而是直接就进了厨房,不符合相关规定。在随后检查食堂包厢时,一个红酒柜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里面存放了若干酒水。食堂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有兄弟局来考察、调研,工作餐就安排在这里。”
在另一个单位食堂仓库里,一个货架上也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酒水,数量还不少,有的甚至是整箱还未开封的,检查人员调阅了酒水出入库单据及库存记录。
在某区的一个会务中心餐厅,检查人员发现,该区一些下属单位及个别市属单位均有用餐记录。其中一家市属单位9月8日开具了1292元发票一张,发票上还用铅笔注明“餐费1792元,500元开场租费”的字样。在某学院食堂检查时发现,有个区属单位9月18日在此消费了8410元。在另两家市属单位的培训中心和食堂内,检查人员也发现了一些酒水。
在某市直单位的分局食堂餐厅,检查人员发现了一台旧的卡拉OK设备,检查组当场要求拆除,该单位迅速整改。
检查人员还检查了厦门广电集团、梧村街道、厦门六中、市车管所、海翼集团、翔业集团、轻工集团等单位,抽查食品出入库单及库存资料等,未发现存在违规现象。
市纪委监察局表示,对检查中发现的在食堂存放酒水及部分单位的用餐消费情况将作进一步核查。
【查工会经费】
有的单位使用工会经费不规范
基层工会是否落实工会经费管理规定,也是此次检查的内容之一。24日,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市总工会组成专项检查组,多路突查岛内外多个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抽查近段时间行政经费中的福利费、工会经费开支情况,是否存在“借职工福利支出行‘四风’之实”等问题是检查重点。
在市旅游质监所,检查组检查了工会经费的开支使用情况,以及节日慰问品发放等问题。检查组查看了相关账务资料,一一核对了发票、购物清单等,未发现违规使用工会经费。
在市少儿图书馆,检查组详细了解了中秋国庆节日慰问品的发放情况。市少儿图书馆工会拟定了“中秋节采购职工节日慰问品经费预算”的报告清单,检查组注意到,这份清单内详细列出了将采购的物品、数量、价格等,预算金额也都在标准范围内。
但检查中也发现,有的单位的账务处理不够规范、报销手续不够完整:某街道工会4笔现金支付,没按规定转帐或刷公务卡,有些会计单据不全,未附活动方案和采购商品清单;某单位的职工防暑降温用品领用,只有科室经办人签名,没有附职工个人领用签名单据;某街道工会今年“五一”组织“亲子西点”活动开支没有附签到表等,为此,检查人员建议进一步规范。检查中还发现,个别单位在今年年初组织活动时存在发放现金问题。对此,市总工会进一步明确,工会经费开支中,不得购买发放购物卡、代金券等有价证券,不得直接发放现金。
检查组还检查了市国土房产局测绘中心与档案馆、市总商会、东孚街道办事处、住宅集团等单位,未发现违规开支问题。
【链接】
发现涉嫌违纪行为 多种方式可举报
如果您发现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请向市纪委监察局举报。
举报方式多样,可以写信寄至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中共厦门市纪委信访室,或拨打市纪委监察局举报中心电话12388,也可以登录“鹭岛清风”网站(www.xmjcj.gov.cn)举报信箱进行举报。
用严肃问责 倒逼责任落实
近日,市纪委转发了《中共集美区委关于集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支部书记、主任杨洪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市纪委指出,这次通报的问题是一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而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
【为何问责】
疏于监督管理
下属企业发生窝串案
2015年3月,集美区纪委在调查区农资公司经理杜成兴挪用公款一案中发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区供销联社”)党支部书记、主任杨洪波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2015年9月2日,集美区纪委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通报》指出,杨洪波在任区供销联社党支部书记、副主任、主任期间,直接主管区供销联社下属国有企业集美区农资公司。在2009年至2013年期间,区农资公司经理杜成兴利用管理农资公司资金的职务便利,先后十多次挪用农资公司公款,转入厦门市盈生工贸有限公司、建斌建材经营部和厦门紫金城贸易有限公司账户用于营利活动及给个人使用,其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并从中获取个人利益。杜成兴涉嫌挪用公款犯罪被追究党纪责任并移送司法机关,农资公司会计、出纳等多人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杨洪波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杨洪波身为区供销联社党支部书记、主持工作副主任、主任,承担监督检查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责任,对农资公司的领导人事变动、固定资产处置、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负有监管责任。由于其疏于监督管理,致使其直接主管的下属国有企业区农资公司发生窝串案件。9月21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杨洪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严明纪律】
层层传导压力
级级落实责任
《通报》指出,杨洪波作为集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下属国有企业区农资公司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未能及时发现腐败苗头并有效防止严重腐败问题的发生,对连续发生的区农资公司原经理杜成兴、会计、出纳等多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对杨洪波的严肃问责,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体现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通报》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责任是“牛鼻子”。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加强领导、敢于担当。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既要以身作则,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又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发现苗头问题要及时提醒、教育,使红红脸、出出汗,咬耳朵、扯袖子成为常态。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同样要负起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强化责任追究作为推动责任落实的重要内容和具体抓手,敢于监督、敢于问责,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要坚持“一案双查”,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坚决问责,综合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使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