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特派记者 张珺)昨天,全省首起“跨域”立案案件在泉州永春正式受理。今后,属于省内异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需要再车马劳顿地跑到异地,可以就近选择具备“跨域”立案服务条件的中级、基层法院或人民法庭,进行“跨域”立案。 9月21日一早,陈宏琼如约来到永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将事先准备好的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提交给立案法官。立案法官初步审核材料后即对该起案件进行立案,全程用时仅20分钟,陈宏琼成为全省跨地市立案的首位当事人。 陈宏琼欲起诉的对象住所地在厦门翔安,该案是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纠纷,按照以往规定陈宏琼需要到翔安法院进行立案,而“跨域”立案实施后,当事人在本地即可实现立案。顺利立案后,陈宏琼拿着受理案件通知书表示,“太好了,为我节省200多元车费和一天时间。” 据了解,从昨天开始,全省法院“跨域”立案服务正式推广,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诉讼服务。凡属于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厦门海事法院、福州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商事、行政和申请执行(含非诉执行)案件,当事人可在上述任一法院或人民法庭就近提交立案申请和起诉材料,法院将借助辅助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由收件法院与管辖法院相互协作,完成远程“跨域”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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