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导报记者昨从厦门市人社局获悉,从9月21日起,市级工伤认定业务经办窗口将从长青路191号6楼搬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A厅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区(云顶北路842号)27号、28号窗口,请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市民注意了。 市民可乘坐BRT快1、快2线,18路、42路、757路、856路,以及链接线L16等公交线路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 |
相关阅读:
- [ 09-18]厦门:21日起办工伤认定业务 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 [ 07-30]工人上班时外出用餐被撞身亡 家属申请工伤认定
- [ 07-17]男子工地摔成半身瘫痪 夫妻苦撑等待工伤赔偿(图)
- [ 06-04]工伤待遇人员生存认证由开证明改为上门调查
- [ 03-03]福建两规定近期施行:参加海上搜救牺牲可评烈士
- [ 01-24]上班时出车祸身亡 家属获侵权和工伤双赔偿
- [ 01-08]工伤保险新政:外地企业在厦员工 不在厦申报工伤认定
- [ 01-08]《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今年7月起施行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