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骆余民)公车私用,同安区两人被处分。昨日,厦门市纪委监察局通过官方网站通报了同安区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同安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蔡国富公车私用等问题,被通报了。据查,2013年7月21日,蔡国富违反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私自驾驶单位公务车辆前往漳州市办理私事。 此外,蔡国富还先后3次利用双休日非公务活动外出时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在外地加油,先后19次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 就此,同安区纪委于2015年7月27日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及为私车加油产生的费用。 同时,同安区祥平中心小学校长邵永红公车私用问题也被处分了。 2013年6月29日,时任新民中心小学校长的邵永红违反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让司机驾驶单位公车载其到思明区办理个人私事。为此,同安区纪委于2015年8月24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
相关阅读:
- [ 09-14]厦门市纪委要招收六名见习生 见习时间最长为一年
- [ 06-18]福州纪委通报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厦门海沧城建集团原副总闫基义被免职
- [ 02-16]厦门市纪委通报违纪 汀溪镇党委书记蔡志宏受处分
- [ 12-30]厦门市纪委重申“十个严禁” 严禁官员收受微信红包
- [ 11-05]厦门市纪委:学习贯彻新要求 服务保障新发展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