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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警方通报非法生产销售保健品案 成本仅为2元

2015-09-16 09:24:28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邹玒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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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的保健食品。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小斌 通讯员 厦公宣)如果您看到“仁康”和“仁人康”品牌的保健食品,请不要再吃了!昨天,厦门市公安局对外通报一起非法生产、销售保健品案件,涉案的就是上述两种品牌的保健食品。这些保健食品是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加工后销售的,且有部分检查出添加剂超标。目前,涉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起诉。

抓捕现场

保健品厂房环境恶劣

去年8月初,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获悉,厦门一家公司非法生产保健食品并销往全国各地。

经侦支队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开展侦查。经调查,专案组逐渐摸清了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居住地点、生产销售假冒保健食品的藏匿窝点。

去年8月13日,专案组在湖里区钟宅一个三四百平方米的厂房内,抓获犯罪嫌疑人章某富、章某钱(均为浙江人),缴获大量西洋参含片、铁皮枫斗、人参饮品等保健品以及包装器械、产品包装盒、销售记录和账单等。抓捕现场,刚好有一车“半成品”燕窝运到厂房,共有1900多瓶,也被警方当场查扣。“现场查获时,发现这个厂房环境恶劣,在这种环境下生产出来的保健食品质量得不到任何保障。”民警杨银峰表示。

生产方式

采购半成品贴牌出售

经调查,这两名犯罪嫌疑人为亲兄弟,章某富系章某钱的弟弟,两人此前都曾在一家保健食品公司上班,均为“80后”。

章某钱称,他于2000年7月到一家保健食品公司上班,主要负责商标和盒子打码,因工作出色,一两年后就升为车间主任。2007年就当上厂长。章某富曾为一家保健食品企业的普通员工。

随后,章某富于2009年2月、2011年10月、2012年1月,分别注册成立了厦门仁康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厦门鑫富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仁康药业(厦门)有限公司,伙同章某钱从事生产、销售食品、保健品。因资金不够,从2009年2月开始,两人在未取得食品、保健品的生产许可资质的情况下,冒用他人的批文批号及正规厂家的场址,采购未经贴牌和包装的食品、保健品半成品,而后委托彩印厂制作和印刷“仁康”、“仁人康”等品牌的贴牌标志和外包装,然后聘请10多名工人,在他们租用的厂房和仓库内,将半成品经贴牌和包装等加工程序后,加工成半成品,就流入市场上进行销售,牟取非法利益达近百万元。

赚取暴利

2元产品卖6元

杨银峰表示,2名犯罪嫌疑人所采购的半成品,有部分是来自有保健食品生产资质的厂家,有部分是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的,质量得不到保障。经检测,有部分被检出添加剂超标。

此外,经调查,这些半成品的进价较低,经加工后以高出进价两三倍的批发价卖出。比如,一瓶半成品的燕窝进价约1.2元,批发价就要3元左右;一瓶半成品的纯正人参饮品原参液进价约为2元,批发价达6元左右。

这些非法生产的保健食品销往哪里?据民警介绍,这些都被销往全国各地一些城乡接合部的小超市,主要集中在安徽、浙江、四川、湖南等地方。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起诉。购买保健品应到正规药店

根据我国《刑法》第22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无证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非法经营犯罪。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杨银峰提醒:购买保健品应到正规药店,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网站查询保健品的批准文号是否真实等相关内容。另外,目前,厦门涉案产品已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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