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1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最近,海沧渐美村村民谢先生遇到一桩怪事:8月初,拆迁公司告知,他早在2007年就签署了一份协议,同意他家的停车场部分被拆,他还签字收了补助金20295元。 看到赔偿明细后,谢先生一头雾水:“这件事我毫不知情,从来没人让我在相关协议上签字,更别说收到补助金了。”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同村的杨先生身上。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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