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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行人闯红灯要罚100元 3次以上罚款加倍

2015-09-12 10:05:25来源:厦门日报责任编辑: 刘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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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行为:

厦门行人闯红灯要罚100元 3次以上罚款加倍

在道路上违规停车的,处罚幅度有了较大提高:在禁止停车的道路上停车的,处以200元罚款,而原来只有100元,提高了一倍。

此外:

在允许临时停车的道路上停放车辆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或者造成了交通阻塞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在交叉路口、公共汽车站、网状线区域停车的,处以四百元罚款

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时段停车的,处以五百元罚款

在桥梁、隧道、城市快速路上停车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若一年内有此类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该项规定数额二倍的罚款。

举个例子:如果驾车者一年内在成功大道上停车三次以上,从第三次起就要罚款2000元了。

其他违章行为:

对闯红灯,逆向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进入应急专用车道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交通堵塞等严重违规行为,也作出了类似的严格规定,即处以500元罚款,一年内有此类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该项规定数额二倍的罚款。

土方车超载 车辆所有人可罚5万元

土方车超载行为屡禁不止,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大量的安全隐患,《规定》加大了对土方车违法超载行为的处罚力度。根据新规,重、中型载货汽车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百分之一百的,处以五百元罚款,对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处以二千元罚款;

(二)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一百以上未达百分之二百的,处以二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对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处以一万元罚款;

(三)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二百以上的,处以三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对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处以五万元罚款。

从事非法经营性客运活动将被暂扣驾驶证

对从事非法经营性客运活动的,除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至六个月;对有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要求限时出警 不按时到达要问责

新规还对限时出警作出了明确规定,交警接警后,5分钟内必须出警,最迟岛内15分钟内、岛外30分钟应当到达现不能按时到达的,就要规定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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