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询问会现场。记者 陈理杰 摄 海西晨报讯(记者 蔡樱柳 实习生 周雅雯)《厦门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4—2017)》自2014年1月起实施,厦门在提升空气质量方面做了哪些努力?今后,为了美丽厦门的空气洁净,市政府各部门还将有哪些行动? 昨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举行关于厦门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专题询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道溪出席专题询问会,副市长黄文辉和14个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就这一议题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询问。 询问1 燃料源头如何监管 一年半4次抽查岛内32个加油站 “燃料质量的好坏和空气质量是相关联的。据政府有关部门的报告指出,在日常抽查中,厦门的燃料企业有一部分不合格。请问相关部门,在燃料源头的监管方面有哪些措施?”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胡家榕开门见山地提出问题。 对于这一问题,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首先“接招”。据其介绍,对于如何在源头遏制住空气污染的要素,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流通领域的燃油质量监管方案,对流通领域的成品油质量进行抽检。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说:“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采取均衡布局、随机抽检的形式,分4次对岛内32个加油站销售的89批次成品油进行抽查检验,包括93号、97号的汽油和柴油,并委托检测机构重点对93号和97号汽油的硫含量、苯含量等指标进行检验。2014年共抽查43批次,有5批次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不符合的项目主要是硫含量和苯含量超标。2015年上半年,共抽检了46批次,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这位负责人进一步说明,对经抽检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在主流媒体及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对这些企业及不合格项目进行公示,并对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经营者进行查处。通过成品油抽检,共立案13起,罚没款20.12万元。今后,对加油站的监测频次定为每季度一次,今年上半年还对厦门两家重油销售企业进行抽检,均符合国家标准。 对此,市质监局负责人补充说,厦门的燃油生产企业只有一家,市质监局对该企业生产的产品定期进行监督抽查,从2012年开始,对该企业上半年、下半年各进行一次抽检,6次检查涉及19个指标,而污染物的控制指标主要是硫含量,国家标准规定硫含量要小于350mg/kg,该企业的产品均低于0.1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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