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行李箱藏猫腻民警识破 一男一女非法运送香烟(图)

2015-08-27 11:42  曾嫣艳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文/图 通讯员 林艺静 张丽芳 记者 曾嫣艳)25日上午,厦门铁路公安处查获两名男女无准运证非法运输98条大重九香烟。据悉,这批香烟价值约10万元。

25日11时50分许,厦门铁路公安处龙岩火车站派出所欧阳警官在安检口执勤时,发现一名女子拖着两大箱用白色编织袋裹得特别严实的行李,女子过安检仪时,躲闪的眼神和行为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有猫腻!民警拦下女子,“麻烦您将行李袋打开。”“里面没有什么啦,都是被子。”女子一边说一边躲,不肯接受检查,然后撒泼,还叫来了随行的一名男子吆喝助阵。民警确定行李袋里有可疑物,用对讲机向同事求援。

女子及同行者被请到警务室。据悉,女子姓郑,随行男子姓李,两人是龙岩老乡。他们称,受雇于一个姓林的老板,准备从龙岩坐动车运烟到广东普宁销售。

郑女士说:“我们只是帮人打工的,我们老板还说一个人带50条烟没有问题,我还只带了48条。” 民警表示,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

龙岩火车站派出所联系地方烟草管理部门派人前来,将两人及香烟带回调查。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