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社会> 正文

补习班失信9家长追讨22万元学费 老师失联一月终"现声"

2015-08-26 07:24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刘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家长借高利贷才给孩子凑齐学费

9个家长的文化程度都不高,大多属于打工族,给孩子上“承诺班”缴纳的合同费,几乎是他们从牙缝里省下的。

在家待业的陈进展,是在孩子初二暑假时,送孩子到心海一舵的。一开始,他先交3万元定金,当4万元余款还没付清时,“心海一舵的财务打电话跟我说,1天内你没有付清剩余的钱,我们就解除协议,而且前面交的钱也不能退”。心急火燎的他,为了凑齐4万元,硬是厚着脸皮出去借钱,“利息很高的,到现在还没还清这笔钱呢”。

到“承诺班”的,是来自多所中学上初三的孩子。开班没多久,家长们发现心海一舵公司存在违反协议的事项:如协议里承诺200个小时1对1辅导,但是没几节课后,老师却是进行1对9的教学。不过大多人没放在心上。“心里想反正若考不上,心海一舵要退钱,他们想赚钱,就得保证教学质量。”陈进展说。

不放心的钱胜其,还曾找到张某香办公室反映情况,“张老师长得很漂亮,自称是研究生学历,但跟我聊天时,她一直在玩手机,感觉很不耐烦的样子”。

失联老师“现声”会找每个家长写欠条

7月中旬,厦门中考成绩出炉后,心海一舵“承诺班”的家长,纷纷上门找张某香讨要说法,却发现心海一舵在台湾街江头花园的办学点已是人去楼空。“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也没回。”钱胜其说。然而,事发后,有家长却还收到心海一舵工作人员发的短信,告知“我们现在有上课了,地址在:湖里区兴隆路534号,大唐世家一期别墅,可以带孩子过来看看”。

当导报记者联系上这名工作人员,说明家长的诉求后,其回答要家长自己找张某香老师,还表示他们也打不通张老师电话,并透露说张老师的资金出了问题。

昨天下午,导报记者也多次拨打张某香老师电话,始终没人接听。一直到了晚上10点,导报记者终于联系上张某香。

张某香说,“我老公做生意破产,今年经常有人到我公司去闹,教师团队也没有心思上班,所以孩子们的中考成绩很不好;但就算是遇上了困难,我们学生今年高考的成绩仍然还是很好的”。

张某香称,9年来自己的培训机构在厦门还是有口碑的,目前她还在重新找办学点,希望能东山再起。“该退给家长的钱,我现在还不起,但一定会还。我会找到每个家长先写欠条,然后慢慢还,之前我就已经把身份证复印件给他们了。”昨晚,张某香已经联系上个别家长说明情况。她还表示,近日将联系9名家长集体开个通气会,协商解决还钱事宜。

律师说法

补习班未履行合同家长可诉讼解决

福建理海律师事务所梁瑛律师认为,心海一舵公司与家长签订的是教育培训合同,该合同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合法有效,应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该合同设定了承诺性、选择性条款,双方约定的结果符合哪一条款生效,双方就应按这一生效条款履行。现心海一舵公司所承诺的结果未实现,需依约返还相应培训款项。若心海一舵未依约履行返还义务,家长可向心海一舵的住所地、本合同履行地等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分析

教育培训市场存在监管漏洞

据家长提供的心海一舵营业执照复印件显示,其注册于2008年7月,在湖里区各大培训机构里也算是“老店”了。

2008年,教育部明令禁止公办学校开办营利性辅导班后,厦门的民办教育市场出现了爆发性的增长。然而,巨大的市场背后,却存在监管漏洞。

业内人士陈贤云老师介绍,虽然教育部门负责审批发放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但面向中小学升学补习的众多机构,基本都未经教育部门审批,而只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类似的培训机构面临着双重身份的困扰:是民营企业,还是民办学校?于是,就出现有工商注册,却没有办学资质这种情况。简单而言,一些市面上的教育机构,就是以开展教育咨询业务注册为公司,却进行教育培训的办学活动,心海一舵就是一个例子。陈贤云认为,有关部门唯有加强监管,才能避免更多的“心海一舵”出现。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