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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馆一天发生三起窃案 负责人称已充分提醒不担责

2015-08-23 17:53:55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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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活水馆更衣室。

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 黄文水 见习记者 颜梅丽)本周,同安市民吕先生向本报市民热线反映,他在同安活水馆游泳,结果东西被偷了,他找馆方索赔,馆方却说已经做了充分提醒,他们没责任。目前,同安警方已介入调查。

吕先生说,8月15日下午3点左右,他到活水馆游泳,下水前,他将1300元现金和一部iPhone5S手机放进裤子口袋内,存放在更衣室更衣柜中,上锁后离开。下午5点左右,他游完回来穿衣服,发现柜门有被人动过,轻轻一碰门就开了,手机和现金都被偷了。

吕先生说,当时,还有两名客人的东西也被偷了,被偷时间和他的差不多。“第一起被偷时间是当天下午3点多,若游泳馆及时报警或广播提醒,可能我的东西就不会被偷了。” 吕先生认为,这和游泳馆处置不当有关。

日前,记者来到同安活水馆,案发当天的一名值班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那天确实有3名客人的东西被偷,当第一名客人发现东西被偷时,他们提议报警,但对方不同意,认为“报警不一定管用”,这是未在第一时间报警的原因。当第二名客人发现东西被偷后,他们马上报警了。

活水馆相关负责人郭先生说,更衣室关系到客人的隐私,不能安装监控,若安排工作人员进入更衣室巡查,里面一直有客人换衣服,这也不妥。活水馆在大堂专门设有贵重物品储放柜,并安装了监控。另外,馆内多处醒目的地方,都张贴有提醒标识,工作人员还会口头提醒,活水馆已尽到了充分的提醒告知义务。客人无视馆方的安全提醒,因其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活水馆无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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