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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两名客车司机被终身禁驾营运车 醉醺醺还开车

2015-08-22 06:24 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邹玒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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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

两醉驾司机

再也不能开大巴

记者了解到,酒精测试时的酒精浓度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即属于酒驾,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则属于醉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扣留并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车的,罚款5000元,扣留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15天,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驾驶证。

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车的,扣留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也就是说,昨天被查处的这两名大巴车醉驾司机,将终身不能再开营运车辆,并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且还将受到其他的处罚。

数据

昨日共查处34起涉酒驾驶

据统计,昨日共查获涉嫌酒驾、醉驾违法行为34起(酒驾、醉驾各17起)。

此外,晨报记者了解到,7月1日至8月20日期间,厦门警方开展“雷霆行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共查处酒驾、醉驾754起,其中,酒后驾车528起,醉酒驾车226起,有2人被查获为再次饮酒后驾车。

提醒

宿醉也危险莫轻易上路

民警表示,以前查酒驾大都是在凌晨1点-3点,一些驾驶员掌握规律后,开始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喝完酒后,先找个地方休息,等到凌晨4点以后,再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其实,宿醉是非常危险的。”民警称,昨天查处现场,不乏前天正逢七夕出来喝酒庆祝后开着小轿车回程被查处的。而上述2名营运大巴车驾驶员,据称都是在前一晚上喝了酒。

民警提醒,有的司机前一天喝太多,虽然休息了一夜,但没能把体内的酒精分解掉,第二天开车上路仍然可能测出酒精含量超标。酒醒时间长短因人而异,对于一些驾驶员来说,即使休息了一个晚上,体内的酒精还可能对驾驶产生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开车,依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警方提醒司机,如果喝了酒,一定要经过充分休息,等到体内酒精分解完恢复正常才能开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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