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 结伴出游“驴友”坠崖身亡 活动召集者被判决无责任 2013年11月,小吴在网上发帖,组织“驴友”前往汀溪登山,共有50名“驴友”参加,阿隆是其中的一员却不幸坠崖身亡。阿隆的父母起诉小吴,要求小吴承担上百万元的损失。 小吴认为,他们都是户外运动的爱好者,他只是一个召集人,自助游的所有费用如租车、食品、药品等都是由驴友们分摊的,自己没有从中营利。阿隆是活动当天上午才报名的,来不及购买保险。而且队伍在经过悬崖时,大家都按照指示牌绕过悬崖前进,阿隆却不听劝,脱离路线,自信能够徒手攀爬。在意外发生后,他和其他驴友积极联系救援人员,自己不仅垫付了一部分医药费,还号召同行的驴友募捐了十多万元。 去年10月,同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自助式户外活动不同于其他旅游机构组织的活动,活动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是活动参加者已经知晓的。小吴作为发起人,未从中获利,对其他参加者没有绝对的管理权力,其承担的注意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应该在合理的限度内。而阿隆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意识到脱离队伍、徒手攀爬的危险性,须为自己的冒险担责。因此,法院判决驳回了阿隆父母的诉求。 【提醒】 受伤应保存证据便于维权 法官提醒,旅游时受伤后如果能够坚持,最好的办法是马上报警,保护好现场。把事情经过说清楚,便于民警做笔录。民警同时会在现场取证。也可以通过公共场所的保卫部门调取监控,把事发的监控录像保存好,拷贝下来。此外,也可以由同行人拍照、录音等方式来留存证据。如果就医,要保存好病历、发票等。医生在填写病历时,可以向医生说明受伤的原因、过程,建议医生也一并写入病历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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