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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公司业务员挪用10万货款还贷 获刑一年半

2015-08-16 11:24 陈捷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刘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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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1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一饲料公司业务员,利用代收货款的职务便利,挪用10万多元货款为自己还贷。近日,这名大胆的业务员因犯挪用资金罪,被集美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责令退赔108283元。

1989年出生的黄某是漳州人,他来厦务工期间,迫于银行还贷的压力,就对自己在饲料公司收取的货款打起了歪主意。他在销售猪饲料添加剂过程中,利用公司对业务员收取货款的管理存在漏洞之机,挪用货款用于个人还贷。

经查,黄某共将收取的公司货款十余万元转移到自己的账户中用于还贷。

黄某的挪用行为被公司发现后,于2014年6月底离职,随后离开厦门,剩余挪用款项108283元至今未归还公司。不久前,他在漳州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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