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杨长平)法庭上,原告席上的男子要求由他来抚养孩子;被告席上,女方的代理律师出示证据称孩子早已被引产。男子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双方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纠纷?近日,思明区法院家事法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意外怀孕】 不得不提前办婚礼 条件没谈拢未登记 2014年5月,大伟(化名)和兰兰(化名)举行了婚宴,当时兰兰已怀孕3个月,预产期在今年1月。不过,两人并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在法律上,两人仅是同居关系。兰兰说,婚礼结束后,他们一直准备着共同生活的事宜,计划接着去民政局登记,可是双方在生活上出现了种种分歧。 大伟和兰兰恋爱时间并不长。2013年11月底他们相识相恋,计划之外的怀孕让他们不得不提前办婚礼。大伟说,在准备去登记时,兰兰提出自己婚后的生活必须要有保障,因此要求房产证上必须加上她的名字,还索要巨额礼金。房子是大伟的父母给他购买的,兰兰也向大伟的父母表明了要求。但是他们家没有答应,所以两人一直未去登记。、 兰兰对此表示否认,她解释说,当时他们两个年轻人经济都不独立,没有稳定的工作,而且孩子很快就要出生了,她只是希望双方对未来有明确的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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