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城事> 正文

社会资本在厦门办医院 最高可奖励500万元

2015-08-11 16:24:22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刘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晚报讯(记者 张诗)为弥补医疗资源不足的缺口,更方便市民就医,厦门出台政策鼓励新办民营医院。日前,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共同发文,对厦门社会资本所举办的医疗机构,参照厦门公立医院补助标准,进行相应的财政补助,明确该扶持政策有效期为五年。

该政策明确,今后凡在厦门辖区内经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社会资本举办,为社会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并符合相关要求的二级(含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三级专科医院(含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均可享受相关财政扶持政策。相关补助的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

在专项补助方面,政策明确提出,对社会资本开办的医疗机构获得三级甲等、三级乙等资质分别给予500万元和2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给予一定的奖励。新开业的规模在100张以上、200张以内床位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增加100张床位增加1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首次通过国际JCI认证的,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