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 不熟悉法规太依赖交警 希望定责时有利于自己 “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只要车辆可以移动的交通事故,就可以到快处点去处理,既方便自己也方便大家。”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快处点最大的好处就是不需要交警到现场,当事人拍照留取证据后,就可以把车挪开,腾出路面避免拥堵。“如果等交警到场开单,动作再快,机器打单也要花上几分钟,这一堵就影响道路交通了。” 基层交警给记者算了一笔“时间账”:事故发生后当事司机打110报警,110再将警情转到所属交警中队,民警出警、现场勘察、打印事故认定书和罚单,最后交代双方处理流程,算下来得20分钟至半个小时。而在这段时间里,事故现场大多是“静止”的,如果路上往来车辆较多或道路较窄,很容易造成拥堵。 再来算算“经济账”:如果报警叫交警到现场开单,除了事故认定单,肇事司机还会收到一张处罚单,比如最简单的追尾事故,肇事者要被罚款100元。 交警认为,有的司机不愿意协商快速处理,主要是对交通法规不熟而对交警有依赖,另外也有的“要面子”,不愿意主动认错担责,希望等交警来“讨个公道”。 另一方面,由于出险的次数会影响第二年的保险费用,有的车主希望报警后叫来交警,定责时能给个更有利于自己的结论。 早在2003年,警方就呼吁车主遇到轻微事故时可以自行协商,但仍有不少车主习惯等交警来。警方表示,发生交通事故后如双方对责任无法达成共识的,应尽快报警或拨打5650110咨询,迅速拆除事故现场。“现在的路网很脆弱,小事故也可能引发交通拥堵。”一名交警说。 【成效】 试行一个月快处效果明显 交通拥堵现象已有所缓解 从6月底开始,思明交警大队在筼筜、梧村和莲前三个交警中队内部试点快速处理流程,试行一个多月效果不错,每天三个中队辖区内超过30%交通事故快处定责,交通拥堵现象有所缓解。 据了解,莲前中队辖区每天的交通事故处理量在全市各中队中排名前列。中队长杨警官说,现在每天辖区内发生近40起交通事故,其中15起左右是到快处点定责处理的。“才一个多月就有15起,以后知晓率提高了,还会更多。”杨警官说,快速处理减少了交警路面开单及交通拥堵的时间。 记者在莲前中队遇到两名来处理事故的司机,一名是公交车司机,另一名是的哥。的士在东浦路追尾了公交车,两名司机现场拍照后,就一起到快处点来定责。“如果我们不把车开来,现在东浦路肯定都堵上了。”的哥说。 交警把快处点比喻为“社区店”,“分店”多了自然更方便驾车族。“对一些轻微事故,司机可以自己拍照再来快处点处理,义务交警队的队员也可以帮忙拍照,全市110监控探头同样能拍照作为定责的证据。”交警负责人说,这些方式结合,交警不必到现场,只需要根据现场照片,并结合当事双方的陈述,就能做出定责。 只要拍摄角度正确、清晰度高的照片,就可以作为证据通过后台系统发送到快处点,当事人随后即可撤出现场,恢复道路的交通了。 莲前中队杨警官说,目前在辖内每天有十多起交通事故是由110指挥中心通过视频采集现场照片,再通过后台发送到交警平台上的。“确实快了很多,一些主干道上的交通事故,只要监控探头能覆盖得到的,交警都可以不用到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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