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民情> 正文

收到医院一张三年前的发票 市民质疑院方重复收费

2015-08-05 16:32:03李晓辉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文洁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院方:这笔费用已在三年前扣除,现在没有重复收费,只是出示发票

提醒:医保病人就诊后,一定要到收费处或自助机完成结算后再离院

医院给出的发票,日期显示2012年3月31日。

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 李晓辉 实习生 谢雅茜)近日,市民陈女士遇上一件“窝心事”,她到中山医院看病时,院方给她开了一张2012年3月31日的发票,上面有8元的收费明细。陈女士很生气,“隔了那么多年,医院才扣我们的钱,这相当于跨了三个医保年段。”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讲述】

收到一张三年前的发票

市民质疑院方重复收费

8月1日,陈女士到中山医院看病,去缴费时,工作人员给了她一张当天的发票,但没有马上将医保卡还给她,又打印了一张发票,上面显示的收费项目有3元的“挂号费(假日)”和5元的“普通门诊诊查费”。陈女士觉得很奇怪,在工作人员的提醒下,才看到挂号日期是“2012年3月31日”。可是,“三年前的费用早已刷卡缴费了,怎么又收费?”

工作人员当场和陈女士解释,但陈女士觉得很难理解。“这么多年,我一直都在中山医院看病拿药,他们怎么一直没发现?偏偏过了三年才想起来?”陈女士说,她已经不记得三年前有这笔消费了,而且她几乎每次看病都会拿药,为什么那次只有挂号费和诊查费?

陈女士说,当天现场还有其他患者也遇到类似情况,也都要求医院解释清楚。她和工作人员争执了半个多小时,还是没说清,就郁闷地离开了。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