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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帮忙诈骗集团取赃款 同为诈骗罪受到审判

2015-08-05 09:24 陈捷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文洁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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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文 陶小莫/图)他们是诈骗集团的帮凶,他们两人手持179张银行卡,先后领取178.4万元诈骗款。昨日,导报记者从集美区法院获悉,两名“职业取款人”因犯诈骗罪受到审判。

据法官介绍,在很多诈骗案当中,都有“职业取款人”的身影,他们作案手法极为隐蔽,呈现出专业化、产业化的特征。在“佣金”的利诱下,他们为多个诈骗团伙提供“专业服务”,不少“职业取款人”月收入都有好几万元。

帮骗子取款抽提成

“只需帮忙取款,就能月入上万元。”这么轻松、简单的好工作,你敢做么?

来自广东的两个80后就为了万元“高薪”不惜铤而走险。黄某与王某只有初中文化水平,一直没有工作,听到这么一个“好工作”的消息,就被冲昏了头脑。他们明知取款的那些钱都是诈骗团伙犯罪所得,但是为了高额利润,将法律后果都抛掷脑后了。

2014年6月至7月间,黄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全总”(另案处理)提供的100多张银行卡内进账金额均为诈骗所得钱款,仍然受雇于“全总”所在的诈骗团伙,负责为该诈骗团伙提供取款服务。

王某于同年6月也和老乡一同受雇于该诈骗团伙,与黄某组成固定取款组,在取款时采用望风、掩护等方式相互配合,共同负责为该诈骗团伙提供取款服务,并根据当日取款总数额抽取酬劳。王某交代,他每月可以拿到1万元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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