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经济企业> 正文

2015年厦门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发布 最高涨14%最低涨3%

2015-08-04 16:09:34吴笛来源: 厦门网责任编辑: 刘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资料图

厦门晚报讯(记者 吴笛)给员工涨工资,有什么依据?市人社局日前公布2015年厦门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企业涨工资有了参考。据悉,2015年厦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10%,上线为14%,下线为3%。

市人社局表示,新的工资增长指导线是综合考虑厦门市2014年经济发展状况和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以及当前全市经济发展情况、物价水平、就业状况和工资增长幅度等因素确定的,并经省人社厅审核。与去年相比,今年的指导线变化不大,基准线与上线都与去年保持一致;下线略有差别,去年为3.5%,今年为3%,主要是因为受到今年物价指数的影响。

市人社局表示,企业应根据本市工资指导线,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确定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和工资分配方案,订立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

同时,企业要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使生产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适度高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企业要实行生产一线职工与经营者工资增长挂钩机制,生产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工资也不宜增长。

对经济效益比上年有较大提高的企业、工资水平低于本市上年度非私营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两年以上未增资以及工资增长缓慢的企业,可以高于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不宜超过上线。

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出现亏损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适当降低工资增长幅度,但其支付给依法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名词解释

工资指导线: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目的是在国家宏观指导下,促使企业的工资微观分配与国家的宏观政策相协调,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工资分配水平。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