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扣各类车辆堆积在停车场 再不认领可能被销毁
2015-08-04 16:07:58朱俊博来源: 厦门网责任编辑: 刘玮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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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 公告三个月后不认领 车辆将被拆解 据警方介绍,当各类车辆被暂扣时,警方会在执法现场告知车主前来处理违法记录,随后还会通过政府公告的形式再次通知,如果车主还是没来处理,对停放三个月的车辆,警方会上缴到市财政部门统一做销毁处理。被销毁的车辆,绝大部分都是各类摩托车和电动车等。至于汽车,警方对登记信息进行查询,尽量通知车主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认领。 销毁时,警方会请来有资质的两家国有废品回收企业,对车辆进行分解,将废品带回去提炼有色金属,剩余部件当作垃圾处理。7月以来,思明交警大队开展违法车辆集中清理报废工作,共清理报废无牌无证车辆99辆,其中电动自行车10辆,摩托车19辆,电动三轮车70辆。 民警说,仅思明交警大队,7月暂扣数量就达百辆左右。停车场地之小和执法暂扣的车辆数量之多,已形成矛盾。 【链接】 领回暂扣车辆手续 对于无牌无证的各类摩托车,车主们都必须出示身份证、驾驶证(无证摩托车不需要)、行驶证或者车辆登记证(电动摩托车不需要)、交强险保单等,其中未办理车辆登记的无牌摩托车,还需要出示购车发票和合格证,电动摩托车还需要出示合格证和购车发票等。在各项处罚中,除了缴交罚款之外,车主等人也要被追究责任,最高可处以拘留的处罚。 “有的摩托车是来路不明的,本身就没有购车发票,车主们拿不出来,就只能被暂扣直到被销毁。”电动三轮车属于非汽车类的机动车,驾驶者多是无证驾驶,基本上这些电动三轮车难逃被销毁的命运。两年多来,思明交警大队光是销毁电动三轮车就达到上千辆。 被暂扣的机动车,车主们处理时需要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未办理车辆登记的,还需出示购车发票和合格证)、交强险保单之外,营运车辆还需要出示上岗证或从业资格证,司机同样需要先处理完违法情节后才能领回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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