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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23类大宗食品抽检常态化

2015-08-01 10:12:15彭怡郡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文洁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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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 (记者 彭怡郡 通讯员 刘伟程)民以食为天,厦门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昨日,晨报记者获悉,厦门市近期专门制定了《厦门市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两年行动方案(2015-2016)》,力争通过两年的“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将厦门打造成为首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对此,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人饶满华昨日接受晨报记者采访,解读厦门的食品安全监管之路。

开展3023批次食品抽检

对于市民最为关心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记者了解到,今年厦门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厦门市范围内选取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店、水果批发市场等地,开展3023批次各类食品抽样检查,包括乳及乳制品、脂肪、油和乳化脂肪产品、冷冻饮品、蔬菜、水果等23类大宗食品。同时,厦门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还把农药或药物残留量、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关键指标的评价抽样常态化。

而对于不合格、问题食品,饶满华表示,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风险,会及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处置,对于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坚决予以打击。

食品安全监管无缝高效

目前,网络下单、物流配送到家,成为不少市民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的重要方式。针对这一时下潮流,两年行动方案中也对食品安全市场流通体系做了相关规划。

根据两年行动方案, 厦门将对菜市场进行提升改造;研究出台扶持政策,鼓励流通企业建设网上菜店,发展生鲜食品配送业务;支持家政便民服务平台联合零售商为居民提供电话和网络订菜配送服务;并在平价商店基础上,力争两年内建成规划合理、布点均衡的平价商店管理体制。

《新食品安全法》也对网络食品交易的第三方平台做出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厦门将探索建立“无缝覆盖、职责明晰、分级分管、高效运转”的网格化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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