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算账 报废车辆:2005年底前注册登记的本市黄标车 ●报废时间:8月1日前 ●补贴标准: 基准补贴标准×1.1 ●报废时间:8月1日到今年12月31日 ●补贴标准: 基准补贴标准×0.9 结论:7月报废和8月报废,补贴数额有20%的差额 厦门日报讯(记者 沈彦彦 通讯员 张志勇)从2014年9月起,厦门开始正式对外受理2005年年底之前注册登记的、本市非公务类黄标车的提前报废补助申请。厦门第一阶段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以今年的8月1日为时间节点,分两个阶段进行差别化补贴。据悉,车主如果等到8月才申请报废,拿到手的补贴将比现在就办少掉好几千元。 据市商务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差别化的补贴规定,在7月31日(含)以前申请报废的,在基准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可以多领10%补贴。车主如果是在8月1日到今年12月31日申请报废,拿到的则是基准补贴标准的90%。 2005年底以前注册的符合方案规定的营运车辆需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经福建省经贸委认定资格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提前报废的车辆,未在第一阶段交售的,不予补贴。车主将车辆交售给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也就是决定车主按哪个方案领取补贴的“终止日期”。这个“终止日期”是以黄标车送去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时,企业开出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
【同步】 第二阶段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申请启动 报废时间不同 补贴数额差上万元 本报讯( 记者 沈彦彦 通讯员 张志勇)市商务局提醒相关车主,厦门2006年到2014年间登记注册的黄标车的提前报废补贴申请开始受理了。 车主在今年年底前拿到《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将可以领取最高补贴。最高的补贴车型可获得5.17万元的补偿。第二阶段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也采用差别化补贴,分三阶段。第一阶段2015年12月31日(含)前提前报废的,补贴将在基准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在第二阶段即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含)提前报废的,补贴金额将按基准补贴标准。第三阶段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含)提前报废的,补贴金额将在基准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减少20%。 以基准补贴标准最高的2009年重型载货车为例。其基准补贴标准为4.7万元,车主如果在今年年底前提前报废的,就能能领取51700元。如果在第二阶段提前报废的,那么只能领取47000元。而若等到第三阶段才提前报废的,只能领到37600元的补贴。同样的车型、同样的注册时间,仅仅是报废的时间不同,补贴数额就相差了14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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