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民情> 正文

环筼筜湖步道拒绝骑车进入 违规入园最高罚200元

2015-07-29 16:38:23王绍亮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文洁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充实安保力量,加强步道管理责无旁贷

沈伯员介绍,环湖步道长达26公里,于2013年年底打通,随后又拓宽了步道,增设路灯及一批座椅等设施,至去年年底,已完成景观改造,整个步行环境得以改善。当前,结合“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还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治提升,其中就有涉及电动车、自行车入园的这一问题,市民反映较为突出,市领导也非常重视和关心。

“加强筼筜湖步道管理,责无旁贷。”沈伯员表示,下一步将招聘一部分保安,充实安保力量,扩大巡查范围,劝阻电动车、自行车随意穿行公园的不文明行为。另外将与周边社区对接,发动志愿者巡逻,全社会齐抓共管,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监管。

沈伯员说,希望媒体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宣传,让全社会都来参与公园的管理,对如何整治提升筼筜湖,欢迎市民多提意见和建议。

【相关规定】

只有三类车可入园 违规入园最高罚200

《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禁止车辆进入公园,但下列车辆除外:(一)老、幼、病、残者专用的非机动车;(二)正在执行公务的消防、救护、生产、工程抢险等车辆;(三)经市公园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驻园单位公务用车。

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委托属事业组织的公园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将车辆驶入公园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征集令】

如果您发现筼筜湖周边有什么不足的,或者有需要改善的,可拨打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提出意见和建议,本报将一一梳理,并转交给市筼筜湖管理中心,共同提升筼筜湖步道环境。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