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昆生司长提出,进一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必须准确把握我国社区治理创新的特点,科学研判我国社区治理发展的趋势。一是社区治理职责法治化,通过基层服务型政府建设和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各地优化基层政府职能设置、流程运作和治理能力,厘清了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初步构建起政府依法治理和居民依法自治有效衔接的社区治理机制。二是社区治理主体社会化,通过“三社联动”机制和社区协商机制建设,各地打破“自上而下”“行政包办”式社区管理模式,发挥了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畅通了社区居民和社会各界参与渠道,初步构建起多元参与、多元协商、多元共治协调发展的社区治理格局。三是社区治理技术专业化,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逐步构建信息技术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的智慧社区,大力吸纳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开发社区社会工作岗位,初步构建起项目化运作、信息化支撑、专业化介入的社区服务体系。四是社区治理资源多元化,切实加大社区治理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探索在社区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培育和发展社区基金会等新型社区社会组织,初步构建起政府投入、居民筹集、多方融资互联互补的社区保障机制。五是社区治理制度系统化,中央层面建立了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民政部、中央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社区治理创新的政策系统性、关联性、耦合性日益增强,初步建立了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务实有效的社区制度体系。 蒋昆生司长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创新社区治理的决策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即将召开的全国社区治理创新工作会议部署,依托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平台,不失时机地推动社区治理关键领域改革创新。一是要发挥好厦门市创新社区治理的带头作用,全面推介部市合作“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课题成果,不断丰富和拓展厦门经验的内涵和外延,推动其他地区创造的成功经验在厦门市率先应用,打造厦门经验的升级版,促进大陆社区治理经验和台湾社区发展经验的互通互鉴,将两岸社区打造成为两岸居民共建共享的生活家园。二是要发挥好第一批实验区经验成果的示范作用。继续发扬实验区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执着创新品格、鲜明改革气质和奋发向上精神,着力突破社区治理领域的认识局限、利益藩篱和制度瓶颈,不断寻求社区发展的增长点和驱动力。民政部也将保持对第一批实验区探索实践的关注和支持,指导推动第一批实验区始终走在社区治理创新的前列。三是要发挥好第二批、第三批实验区改革创新的引领作用。继续坚持尊重基层、尊重群众、尊重实践的原则,总结推广各实验区在改革探索过程中形成的创新经验,适时推动各实验区的成熟经验上升为政策法规,努力形成“以点带面”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的良好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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