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网络比赛应有监管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的郑志宁律师表示,在活动中主办方如果没有按照原来公布的规则,临时改变赛制,就涉嫌违反《民法通则》里的诚实信用原则。虽然目前对于这类网络平台的比赛活动,法律还没有系统的规定,但是如果对市民造成损失,市民同样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市民发现举办方有不诚信的行为时,应及时曝光,受到损失时及时维权。同时也要调整好参赛心态,在参与这类比赛活动时选择可信度诚信度高一些的平台。”郑律师建议。 【记者手记】 微信营销勿损诚信 从早先盛行的微信“集赞”到如今各类拼投票的网络比赛,形式变了,本质却没有太大差别,实际上都是商家的一种另类营销手段。从此前本报曾对微信“集赞”现象的报道来看,商家对吸引消费者眼球的活动趋之若鹜,却忽略了背后的风险。不完善的游戏规则,再碰上失控的局面, 消费者觉得被商家忽悠了,商家也只能赔钱收拾烂摊子。 林女士的遭遇,并非偶然现象。参赛市民白白投入精力和感情,实在闹心;商家看上去吸引了眼球,实际上却损害了自己的诚信。对于市民来说,要参加这类投票比赛应选择较有权威影响力和公信力的平台。商家也要有风险意识,引入第三方监督进行公证,消除公众的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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