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人文旅游> 正文

路桥海旅联手打造串岛游标杆 火烧屿大兔屿成首批景点

2015-07-24 09:51:41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刘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串岛游”由谁开发

厦门路桥与厦门海旅昨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成立合资公司联手打造“串岛游”项目标杆,为厦门海洋经济产业和滨海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注入动力

“串岛游”从哪起步

在“串岛游”项目中,火烧屿的地位相当重要。按照规划设想,它将被打造成独一无二的海岛公园和海洋生态园、海滨旅游聚散地,还要成为厦门游艇旅游业的中途“枢纽”岛

火烧屿成“串岛游”项目开工建设的排头兵。(李鸾汉摄)

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雯)火烧屿、大兔屿、小兔屿、白兔屿、宝珠屿、鸡屿、大屿……17个500平方米以上的无居民海岛,如一颗颗明珠,散落分布在厦门海域内。

去年11月,随着国家用于无居民海岛示范项目建设的一亿元资金拨付到位,厦门展开了无居民海岛开发的前期准备工作。

昨日,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厦门海沧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发起并成立合资公司,两大国企强强联手,共同谋划开发火烧屿、大兔屿以及海沧湾区等旅游资源,合力打造“串岛游”项目标杆,为厦门海洋经济产业和滨海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作出示范,注入动力。

提前规划 打造滨海旅游新标杆

提及火烧屿,很多“老厦门”还记得岛上曾有过一座厦门市青少年科技馆,这座科技馆使火烧屿成为厦门除鼓浪屿以外最早、最知名的一处海岛游目的地。从市海洋与渔业局先前初步规划的“串岛游”线路来看,火烧屿在海岛风光、综合线路和环岛游线路中都占有重要地位。

作为火烧屿的产权管理方,厦门路桥集团对火烧屿的开发建设谋划已久。厦门路桥集团游艇旅游运营总监王颐告诉记者,因应集团实施产业转型,把游艇旅游产业作为战略新兴产业积极推动,早在两年前,集团就已经开始了有关“串岛游”项目的筹备与规划。在规划设想中对火烧屿的第一个定位是“两园”,利用岛上独特的地质地貌特点和丰富的植被,将火烧屿打造成一个独一无二的海岛公园和海洋生态园。另外,火烧屿还将成为一个海滨旅游聚散地,通过完善岛上码头设施,与海沧湾旅游码头形成对接,将游客周转到周边岛屿。最后,也是最具创新性的一点,路桥集团将整合旗下的游艇资源优势,将火烧屿打造成厦门游艇旅游业的一个中途“枢纽”岛。

王颐介绍,合资公司成立运营之后,火烧屿、大兔屿和海沧湾旅游码头还将被“打包”进行统筹规划建设,目标是要建成一条具有标杆意义的“串岛游”线路,带动全市范围甚至整个海西区域的无居民海岛开发和滨海旅游产业蓬勃发展。

强强联手 助推滨海旅游业转型升级

事实上,无居民海岛作为厦门独有的珍贵岛屿资源,应该如何建设;“串岛游”作为新型的滨海旅游项目,应该如何开发?此前并没有成功的先例可循——与其单打独斗各自为阵,倒不如联手作战。路桥集团与海旅集团的联手合作应势而生。

路桥集团当前正在大力整合内部资源,加快对外合资合作,积极培育发展游艇旅游产业,而海旅集团则手握海沧区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和管理权,在厦门步入“自贸时代”的大背景下,双方成立合资公司,在产业统筹、资金保障、资源协同、市场开拓等方面可以产生很强的聚合效应。

在双方看来,“串岛游”绝不仅是一个一锤子买卖,更大的意义还在于这种创新的旅游项目有可能成为未来撬动厦门滨海旅游全产业转型升级的主力军。厦门的旅游市场需求巨大,亟待新项目、新业态来支撑。

厦门具有得天独厚的滨海旅游资源,滨海旅游业发展潜力巨大。王颐给记者举了个例子,目前厦门至少有8000至10000人的固定海钓人群,然而,他们没有船,没有线路,甚至没有固定的海钓场所,即使只将海钓这个小市场做好,也是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合作框架中,开发“串岛游”只是双方开始合作的一个契机,未来,双方还将整合西部海域及海沧区的滨水、海岛资源,再与游艇、帆船、游船、海上巴士等水上休闲娱乐项目相对接,以海沧为起点,将这种新型滨海旅游产业拓展到全市,推动传统观光旅游向体验式旅游转型升级。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