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说 健身器材严重老化 金尚社区居委会的陈书记介绍,拆除小区的健身器材是出于安全需要。“我们咨询过专业公司,健身器材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最多不超过8年,超时限的器材已经老化,继续使用会有安全隐患。” 陈书记回忆,数年前,吕岭社区一小区的器材螺帽掉了,一名儿童的手因此受重伤。此事发生后,多个社区都开始关注器材的使用时间,拆除老化器材,一元花园并非先例。2009年以前,金尚社区居委会管理范围内的金尚小区有18类健身器材,拆除后只剩下了2类。 该居委会综治办的唐主任称,一元花园健身器材的使用时间已经超过了8年。“这些器材不知道是2003年还是2007年安装的,但不论是哪一年,这些器材都已经严重老化了。” 唐主任介绍,器材的金属管看上去虽然是闭合的,但其实只是用塞子塞起来,并不是密闭的,下雨天时雨水还是会渗透进去,几年下来内部就全都生锈了。而器材外部全部喷漆,很难生锈,所以看上去并没有大碍,具有欺骗性。“在使用这些器材时,人的身体都会依附在上面,四肢也会用力,一旦器材出问题,人很可能会受伤。” 误会化解 有需求可申请重建 导报记者将居委会的解释,转达给反映意见的居民。她听完后表示理解,但也产生了新的问题:拆了健身器材,我们要健身怎么办?既然拆了坏的,就该建新的,而钱由谁出,又由谁来建?“只要有需求,有场地,我们都会积极向文体局申请重建。”唐主任介绍,很多老年人长期待在室内,确实有出门活动筋骨的需求。前年,应丰泽苑小区居民的请求,金尚居委会向文体局申请在该小区内建设一套健身器材,落实后居民的反馈都比较好。 此外,若成功重建,还需要一个托管单位,小区业委会要负责管理这些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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