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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替他人处理交通违法 三人被厦门高速交警查处

2015-07-15 09:22 吕寒伟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文洁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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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1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 通讯员 郑锦阳 涂开攀)昨日上午,厦门高速交警支队民警在违法处理窗口查获三起代处理交通违法案件。目前,三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2分一次性卖2800元

黄某是上杭人,近段时间没有上班,就想把驾驶证上的分卖掉。

于是,黄某通过在厦门的弟媳妇赖某联系上了一名收分的男子,打听到代处理扣12分的交通违法一起2800元,黄某满口答应,于7月14日上午从龙岩坐动车来厦。

黄某在和该男子碰面之后,该男子拿了一本闽D763Q9的行驶证给黄某,黄某就到高速交警支队处理,不想被民警逮个正着,而黄某对车主和驾驶人都一无所知。

通过小广告联系卖分

张某,厦门集美人,在路边看到有买卖分小广告,张某就想着把驾驶证上的分卖掉。

于是,张某通过小广告上的电话联系上一名男子,商定好1分卖80元,张某便通过该男子拿到闽D6Q288号车行驶证的复印件,处理闽D6Q288号车两条记9分的交通违法。

与黄某相同的是,张某对所处理的违法车辆的车主和驾驶人一无所知。

帮朋友处理交通违法

苏某,同安人,近日,苏某接到同村纪某电话请求,帮忙处理闽D568J1和闽D908G3两部小车的两条违法,一条记6分,一条记3分。

苏某满口答应,在厦门高速交警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被民警发现。这时候,苏某才明白帮人处理车辆违法行为是违法的,但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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