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男子借钱被拒往车底塞诈弹 特警排爆发现是充电宝

2015-07-10 08:50  吴俊鸿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制图/张平原

厦门日报讯(记者 吴俊鸿)找朋友借钱被拒后,他竟跑到人家车底下装“炸弹”。特警赶来,拆下“炸弹”一看,原来是个充电宝。

昨日凌晨2点多,林后新村附近来了好几辆警车,其中还有特警。发生什么事,半夜惊动特警?原来,小区一名居民报警称,有人发短信称在他的小轿车放了“炸弹”,要他出门小心点。他下楼查看,吓了一跳——车底居然真的有一个“炸弹”,而且就在油箱位置。

警方接警后迅速赶到,控制现场,拉起警戒线。排爆队员钻进车底发现,该“炸弹”由胶带缠绕,上面还有电路板,小心地将“炸弹”拆下来,一看只是个拆了外壳的充电宝。报警人说,最近有个损友多次找他借钱,被他拒绝后,心里不痛快,刚开始还只是口头骂一骂,后面竟直接发“炸弹”威胁。

目前,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处理。

【警方提醒】

编造爆炸威胁将被追刑

警方表示,《刑法》第291条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