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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员称遭遇职场性骚扰 第二天被“约谈”后辞职

2015-07-02 15:46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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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中被害人如何进行维权?

可进行民事诉讼,要求赔礼道歉并支付经济赔偿

长期审理民事案件的法官表示,遭遇职场性骚扰,可进行民事诉讼维权,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支付经济赔偿。但目前,选择诉讼途径的女性较少,因为首先女性迫于压力,难以启齿,再者是此类事件一般发生在隐蔽处,证据不足。

多名一线民警也表示,日常很少接到“性骚扰”的报警。接到的个别警情中,也存在定性难、取证难和没有明确判罚标准的情况,民警出警后一般以调解、批评教育和警告为主,但如果构成违法和犯罪,警方将介入调查。

民警介绍,如果性骚扰达到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程度,就升级为性犯罪,可参照《刑法》进行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有规定,对“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进行治安处罚,最高处以十五天的行政拘留或两百元罚款,处罚力度较轻。

遭遇性骚扰该如何进行取证?

可从人证、物证和视听材料三方面入手

郭丰律师认为,可从人证、物证和视听材料三方面取证性骚扰。

人证:可找目击者作证。为了防止伪证,证人不能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实际操作中,大多数证人并不愿意作证,而且由于性骚扰行为隐蔽,很难有人发现。

物证:当被害者收到骚扰短信、电子邮件、纸条,或收到与性有关的礼物、色情刊物时,要留下物品作为证据。

视听材料:录音、录像和照片等都可作为证据,如果长期被骚扰,应该随身携带录音机和摄像机、照相机取证。需要注意的是,不可设陷阱取证。录音需要公安机关进行声音鉴别,拍摄的照片和录像要清晰,图像中骚扰动作和骚扰人的面部成像不清楚的,都不足以构成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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