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彦舒 赖彩霞/文 沈威/图)“妈妈,我马上要当小学生了!”每次听到可可对上学的憧憬,陈女士都心如刀绞。 6岁的可可(化名),是捡来的孩子。 为了让可可能够上学,继续拥有全家人的疼爱。两个月来,导报记者陪同可可的养母陈女士在各个部门之间奔走十余次;各部门也在尽力协调处理,民政部门还专门开会讨论可可的问题。 然而,眼看着秋季入学报名即将开始,可可上学的问题至今还是没有结果…… 意外 拜菩萨途中 捡回一女婴 “沈记者,什么材料都准备好了,户口还是上不了。”前几天,陈女士大病了一场,两个月来的努力化为幻影,6年前捡到可可的那一幕却越来越清晰。 那是2009年的春天,她每个农历的初一、十五,都会去寺庙拜佛,就在一天拜佛的途中,她在仙岳山观音寺外,发现了可可。橘红色的毯子包裹着一个“小肉团”,干干净净、不哭不闹,她检查了一下孩子,是一名健康的女婴,包袱里还有一张纸条:“请好心人给予收养,出生于2009年3月18日晚上10点。”毯子和纸条,是可可的亲生父母留给她的唯一礼物。“天还有点凉,看她活生生被丢在路边,真的不忍心。”可可就这样“空降”陈女士家里,没有母乳喂养,可可只能喝奶粉,陈女士每天半夜起来泡;可可从小免疫力低,她好几次连夜焦急万分往医院冲;可可爱唱歌爱跳舞,成为了全家人掌心上的小公主。 自责 没及时报案 好心办坏事 然而,美好的回忆,或是说抱着侥幸心态没有及时向公安机关申报的幸运,终止在了可可即将报名上小学的阶段。没有户口,学校就无法为可可建立学籍,除了不能上学,今后可可还无法结婚、无法工作,甚至寸步难行,因为坐飞机、动车,也都需要身份证。“好心办坏事,可是孩子是无辜的……”陈女士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办理领养手续太繁琐,担心可可没能得到很好的照顾等顾虑,让她一拖再拖,从2009年至今,都私自将可可当亲生女儿养着。可是,根据《厦门市公安局户籍管理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2008年9月5日之后私自收养找不到亲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弃婴,一律由公安机关送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的抚养机构,并为其办理社会福利机构集体户口。 如今到了节骨眼,她舍不得可可没书读,更舍不得让可可重新成为弃婴。“如果当年及时报警并办理相关手续,就不会存在现在孩子小小年纪就要知道自己是弃婴的事实,更不会连户口都没有,也没书读。”思明区民政局的相关负责人指出,养父母在这个问题上,的确处理得有失妥当。“有人劝我,不是亲生的,又这么麻烦,何苦折腾呢?但可可被亲生父母遗弃已经很可怜了,我不能不管。”养父母坚持,不能因为他们的好心办坏事,让可可的幸福童年再次蒙上阴影。于是,陈女士在导报记者的陪同下开始了繁琐的“弥补工程”。
辛酸 跑各种部门 开各种证明 时间回到两个月前。4月22日,我们陪同陈女士来到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咨询,工作人员告知,根据《关于解决我省历年出生人口未落户问题的意见》,被抚养弃婴与抚养人共同生活满3年,并已超过5周岁尚未办理收养法律手续的,由村(居)委会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派出所户籍窗口以非亲属关系给予办理落户手续。但在2008年9月5日之后私自收养的弃婴,已经不能适用这个落户政策了,工作人员建议我们前往社会福利中心了解,协调落户事宜。 社会福利中心则表示,孩子是陈女士私自收养了这么多年,除非由公安机关送来,并出具弃婴证明,才有可能帮忙办理落户,建议陈女士开具弃婴证明后再找民政部门进行处理。 要开具弃婴证明,就要找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开弃婴证明需要先进行DNA采集,进行DNA比对,确认可可不是被拐卖儿童或失踪儿童后,并且准备弃婴收养过程详细报告,包括当时收养时的见证人资料,提交片警核实后才可以开具证明。筼筜派出所工作人员为陈女士做了笔录,并将可可几年来的疫苗接种资料进行复印,“到时候会安排给孩子采血,比对DNA”。工作人员告诉陈女士,如果确定是弃婴,派出所方面会配合把孩子送交福利机构、办理社会福利机构集体户口的工作。但是,孩子已经和陈女士生活多年,情况较为特殊,后续收养工作可能需要陈女士与福利机构共同协商。 过了几天,陈女士接到了通知她带可可去采集血液的电话,为可可的户口奔波多时,仿佛离落户的希望又近了一步。为了争取到可以和福利机构协商的权利,在等待血样鉴定比对的十几天里,陈女士又从福利中心拿到了一张“清单”,她按照上面的要求,除了DNA鉴定外,又去做了精神状态鉴定,开具了传染病检查证明、居委会证明、筼筜计生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并最终等到了DNA比对结果,拿到了派出所出具的弃婴证明。“我终于证明了我没有精神病,也没有传染病!”拿着厚厚一沓材料,陈女士说道。 痛心 大人的过错 可可无辜承担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也在积极协调,关注可可的命运。几天前,民政局的相关负责人召集了社会福利院负责人开会,专门讨论可可的问题。然而,满怀希望的陈女士等来的答案却是:没办法落户,即使要通过福利院办理落户,也要等待将近半年的时间。这势必会错过秋季上学,而且,这么一来,可可就要被告知弃婴的身份,并住进福利院,与陈女士一家再无关联。 在政策面前,陈女士束手无策。社会福利中心主任白锦焜也面露难色:“孩子从小在你身边长大,出于可可健康成长的考虑,一下子送来这里的确存在可能适应不了的问题,可是真的没办法。” 如今,可可还完全蒙在鼓里,天真地和小伙伴们一同期盼着新学期的到来。然而,面对可可一句“妈妈我马上要当小学生”的欢呼,陈女士心如刀绞:再拖下去,可可不仅没办法和其他孩子一样在今年秋天成为小学生,就连自己这个妈妈,都要失去,重新被贴上“弃婴”的标签。 记者手记 给可可一个机会 2009年3月18日,可可和亲生母亲有了短暂的母女缘分。6年了,可可和毫无血脉关系的养母,却有了千丝万缕的牵连。两个月来,我陪着这样一位焦急的母亲进行了繁琐的“弥补工程”。 有书读、有父母疼,这样的幸福对大多数孩子来说,实在是太平常不过,对于6岁的可可,却是奢侈品。被亲生父母遗弃,不是可可的错;养父母错失了合适的申报时机,也不是可可的错。可可是无辜的,我没有办法想象,对一个6岁的小女孩来说,忽然听到自己的妈妈再也不是“妈妈”,而自己也要和熟悉的小朋友隔离,住进完全陌生的福利院,是怎样的一种感觉。 可可的养父母已经万分自责,相关部门也在极力协调,但事情并没有出现转机。 我没有办法想象,如果有那么一天,要怎么去安慰她?我只好继续坚持希望,希望在制度与人情之间寻找到一个平衡点,给可可一个温暖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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