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民情> 正文

集美一进村道路竟成收费停车场 车位包月出租(图)

2015-06-29 10:37:22吴海奎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 文洁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进村道路被私设了40多个收费停车位

厦门日报讯 (文/图 本报记者 吴海奎 实习生 徐小聂)本是进村道路,却被私人划出40多个停车位,有的还装上鸽子锁,包月收停车费。近日,有市民向本报热线968820反映,集美区杏林建昌花园和铁路中间,有一条通往内茂社的道路,被人私设停车位收费。近日,记者到现场暗访后,城管也到场查看,取缔了这个非法停车场。

6月23日上午,记者来到杏林建昌花园。在这个小区和铁路中间,有一条七八米宽的水泥路,再往里走,就是内茂社——内林社区下的一个自然村。这条水泥路上,有40多个白色油漆划成的车位,不少车位上还有鸽子锁。

“这些车位怎么收费?”记者问现场的一名男子,对方说:“包月停车,一个月200元。”他声称,这些车位是街道设的。不过,现场另一名男子说,这条路属于村庄的,车位是村里设的。记者看到,一些车位的地面和墙面上,用油漆写着“私人车位”、“本村人车位”等字样。

记者从集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杏林中队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这些车位是村民出于个人经济利益,私自设立,没有相关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停车场。随后城管出动,取缔了这个违法停车场。

【延伸阅读】

集美城管一个月拆除27个私设停车位

近期,本报多次报道私设停车位的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关部门积极响应。今年5月,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了违法停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重点整治:1.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未经审批私设停车位或停车设施的;2.在人行通道、停车场出入口停放车辆的;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未按照标示停放车辆的;4.擅自圈占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停车位等。

据统计,截至6月23日,集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已拆除圈占私设的停车位27个及用于私自圈设停车位之用的锁链、桩柱等112处。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