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社会> 正文

送变电铁塔鸠占鹊巢 菜地里龙眼树莫名“蒸发”

2015-06-25 09:23 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刘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 翔安内厝阿强家屋后的菜地里种着5棵龙眼树。今年5月的一天,因为有事,阿强早早就出了家门。待他回到家时,屋后的景象已经大变样,5棵龙眼树莫名“蒸发”了。原来龙眼树的位置伫立着一座铁塔。

阿强想起来,上个月某送变电公司的经理曾找过他,称有一个工程将实施,要占用他屋后的菜地。因为心疼那几棵龙眼树,阿强并没答应他们。怒气冲冲的阿强与前来施工的人员吵了起来。

内厝司法所调解员和派出所民警闻讯而来。调解员发话后,阿强和负责人都同意到司法所调解。

一开始,阿强一口咬定要3万元的赔偿,而项目负责人则解释公司最多只能赔8000元。负责人算了下,一棵龙眼树市场价差不多1千多元,8000元够了。

既然赔偿款差距如此之大,身经百战的调解员只好采取“背靠背”的调解办法。调解员向公司负责人提出,施工人员未经公司同意砍了阿强的树,按法律规定,公司必须先承担损失,事后公司可追究施工人员过错。另外,根据物权法规定,未经对方同意就擅自处理对方动产或者不动产的,对方可以请求修理、重做或恢复原貌。“现在看来,恢复原貌兴许可以,但拆了铁塔再赔龙眼树,公司损失恐怕更大了。”调解员的一席话说动了公司负责人,负责人终于同意将赔偿提至1万元,但与阿强的3万元赔偿相去甚远。

“一棵龙眼树,树带果实也就1千多元,你的树开了花但没结果,价格还得往下压。”调解员告诉阿强,即便按法律,对方负全责,按施工全部损害赔偿原则,最多也只能拿到5棵龙眼树的损害赔偿款。“铁塔确实占了地,但还是可以种菜,对方若真买龙眼树回来种上,倒也简单,但这1万元可就没了。”调解员的话说得实在,阿强最后把赔偿金降低到2万元。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以1万5千元的赔偿价格签订了协议。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