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戴舒静 通讯员 戴爱珍)三年前,小新(化名)在QQ上被人以卖苹果手机的名义,骗走了一笔钱。而作为受害者的他竟“有样学样”,成功骗得十多次,诈骗总额为24737元。近日,经翔安检察院起诉,小新被法院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 小新是漳州平和人,三年前,16岁的他在QQ上认识一名网友,对方自称在销售苹果手机,一部只要1700元。小新动了心,表示想购买。他将1000元定金打进对方提供的银行账号,结果马上被拉黑,他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愤怒之余,小新竟以相同手段行骗。去年,他在平和落网。 翔安检察院认为,小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利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共计人民币24737元,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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