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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来电要求“送礼” 男子被骗走8万元血汗钱

2015-06-13 08:06:41黄敏江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 刘玮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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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在卡里,迟迟拿不回来

黄先生说,之后警方通过银行和相关程序,冻结了这张银行卡。而今年3月份,黄先生从警方那了解到,8万元在卡里,银行卡处于冻结状态。

该银行卡持有人是一个姓陈的男子,在广州一家工行开户。黄先生手头有陈姓男子的身份证信息,广东肇庆高要人,出生于1978年,但民警分析卡应该不是骗子用本人身份证开户的。之后,黄先生的案子就移交给刑侦调查了。

这8万元要怎么拿回来?黄先生咨询了办案民警,民警说黄先生可以等案件破案,或者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至于何时破案,民警表示该问题无法解答。

6月11日,警媒热线了解此事后回复说,对黄先生的8万元,警方没有划拨权,建议黄先生走法律途径。

8万诈骗款引发“四问”

1问:钱被骗走,如何追回?

厦门大学法学院黄健雄教授说,可以直接起诉接收诈骗款的账号所有人,以账号所有人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及其利息。如果证据充分,即使账号所有人没有出庭,法院也会支持诉求,认定被告不当得利成立。法院公示3个月后,如果账号所有人还未出面,法院可以下发扣划法律文书。

福建天象律师事务所徐长青律师认为,在警方破案前,被害人也可以起诉收款银行卡的户主返还被骗财物。根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相关司法解释,案发后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返还被害人。

2问:发现受骗后 该怎么“止损”?

黄健雄提醒说,根据银行方面的相关安全设计,被害人可通过登录被告人网上银行连输几次错误密码的手段,锁死骗子的网银账户登录密码,可有效防止骗子通过网银转走大额款项。但此举却达不到冻结账户的目的,而且过了24小时又可恢复操作。针对这一情况,公众一旦发现受骗将钱转入骗子账户,除要快速采取自救措施外,还要第一时间报案,由警方查封冻结骗子账户,这样才可阻止骗子继续取款或转账,尽量挽回损失。

3问:接收诈骗款,算不当得利吗?

对此,黄健雄说,如果接收诈骗款的卡号主人事后并未转移该笔款项,且无其他证据证明其涉嫌犯罪,但在客观上仍然构成了不当得利,应予返还。

徐长青律师说,如果第三方对自己的银行卡被用于行骗不知情,则被骗款项构成不当得利;如果第三方知道或者主动提供自己的银行卡用于行骗,则被骗款为被侵占财物,一般不认为不当得利,被害人可提起侵权诉讼。

4问:银行卡主人,是否触犯刑法?

徐长青律师认为,根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相关司法解释,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本案当中,行为人已涉嫌诈骗罪,因此,如果收款银行卡主明知自己银行卡用于犯罪,则同样涉嫌触犯诈骗罪。导报记者 陈捷

相关案例

老人救命钱被骗 卡主配合主动退还

一年多前,陕西人老郭遭遇电话诈骗,他用于治病的3万元“救命钱”被骗走,汇入厦门市民杨女士的邮政储蓄卡。

案发后,老郭来到思明区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让杨女士返还不当得利3万元。但是,因为涉案账户是犯罪分子利用杨女士丢失的身份证开设的,杨女士并非不当得利,因此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诉求。

当时,老郭身患重病,正等着这笔钱救治。无奈之下,他只好上诉到厦门中院,随后,案件分配到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老严手中,老严先后多次召集双方调解,还动员杨女士配合提取被冻结的银行存款,最终说服杨女士,成功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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