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厦门频道首页>社会> 正文

无牌小车高速上狂飙被扣36分 创厦门高速处罚纪录

2015-05-29 08:26 陈小斌 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刘玮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小斌 通讯员 余剑平)一辆小车三项并罚,被记36分,成为厦门高速交警支队近三年违法行为查纠中记分最高纪录。前日下午,这件事就发生在厦沙高速凤南服务区附近。目前,驾驶员杨某将面临罚款3700元、记36分的处罚。

5月27日15时07分,民警在检查点收到支队指挥中心信息称:一辆无牌轿车以146km/h的超高速向厦沙高速凤南服务区飞快行驶。民警随即将该车拦下。

经检查发现,驾驶员杨某驾驶的车没有挂车牌,出示的临时号牌也是其他车辆的,加上之前的超速违法行为,杨某共存在“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达到或者超过80%”等3项严重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3700元、记36分的处罚,成了厦门高速交警支队近三年违法行为查纠中记分最高纪录。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杨某将被扣留驾驶证,可以并处吊销;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必须按照规定参加科目一及科目三考试。也就是说,杨某不仅要面临被吊销驾驶证的可能,还要参加科目一及科目三考试,考试合格后还得到高速交警支队作进一步的处理,才能将36分销掉。

民警透露,查处现场,杨某没有反抗,对处罚也很配合。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