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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男生和舍友发生摩擦 竟和死党偷走同学9台电脑

2015-05-11 17:24 来源:厦门网责任编辑:邹玒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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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 通讯员 集法宣)想“教训”室友一番,年仅20岁的学生汤某竟叫死党叶某彰从龙岩来厦行窃。近日,集美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刑事案件,汤某和叶某彰因此获刑。

龙岩人汤某就读于集美某职业技术学院,去年5月12日,他和室友发生摩擦后,打电话给在龙岩的好友叶某彰。在接到电话后,叶某彰立马搭车来厦门,决定帮汤某“教训”室友。

两人见面后,汤某将宿舍的门禁卡交给叶某彰,告诉他自己的“计划”——偷电脑,叶某彰点头答应。当日下午3点多,汤某给叶某彰发短信:大家都去教室上课了。叶某彰便趁机进入宿舍楼416室,盗走5台笔记本电脑。结果一发不可收拾,他又翻越阳台,进入415室,盗走4台笔记本电脑。得手后,叶某彰逃离宿舍,准备把盗来的电脑带回龙岩。

下课回宿舍的同学发现遭窃后,马上报了警。而汤某做贼心虚,打电话叫叶某彰赶紧把东西还回来。5月13日,叶某彰将9台电脑放在学校的一个角落,离开后拨打保卫处的电话,称要交还给遭窃的同学。

叶某彰和汤某以为可以逃过一劫。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同年9月11日,警方至学校约谈汤某。在前往保卫处的路上,汤某一见警车就知道自己瞒不住了,向民警一五一十地交代了事情的经过。但汤某此时已不知道叶某彰的下落。经过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叶某彰也被抓获。

集美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叶某彰、汤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6305元,数额较大,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最终判处叶某彰有期徒刑11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汤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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